招标
温岭市松门镇迎宾工业区低效用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建筑物、设备拆除及残值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金额
85.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76-862084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委托,本公司将对温岭市松门镇迎宾工业区低效用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建筑物、设备拆除及残值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转让标的:位于温岭市松门镇迎宾工业区低效用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待拆除筑物、设备拆除及残值转让其中包括所有地上建筑物(不含房屋基础)、厂区内围墙等附属物及建筑物内外的行车、变压器、货梯、电梯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待拆除房屋总建筑面积36611.11,具体范围以红线图标注为准。标的物具体数量及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不影响本次竞价结果。

慎重提示:此次拆除严禁开挖地面【不得开挖全部水泥地面;不得开挖地下建筑结构(包括建筑物圈梁基础部分)】。转让方将委托公证处对本项目涉及地面进行拆前拆后的录像公证,拆除全过程由高空监控设备录像留档,同时转让方将委派专人现场旁站监管。请各位意向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前咨询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谨慎参与竞价。

2、转让方式:网络竞价。

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85.5万元(不设保留价)。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元整。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元整。

6、转让价款支付方式:转让价款须在2024年11月5日前付清。

注:(1)由转让方开具浙江省非经营服务性收入票据(电子)给受让方

(2)拆除范围:位于温岭市松门镇迎宾工业区低效用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拆除红线内,交付的所有地上建筑物(不房屋基础)、厂区内围墙等附属物及建筑物内外的行车、变压器货梯、电梯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均需拆除,标的物具体数量及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待拆除房建筑面积约36611.11㎡,具体范围以红线图标注为准,如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有出入的,不影响本次竞价结果

(3)非拆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拆除红线内的树木、绿化、水泥地面、渣土层、地下建筑结构(包括建筑物圈梁基础部分);

②拆除红线内的地面电线、电杆以及地下电缆线、管道等

4)受让方须在转让方通知受让方进场之日90内根据转让方要求拆除并清运完标的范围内全部应拆除的建筑物及设备,包括场地重新填平。拆除并清空后要求场地保持平整,须经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

(5)未经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损毁和挖掘地面及地面以下结构。受让方拆除、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在用建(构)筑物及公共基础设施。

二、竞价申请方资格条件及审核方式:

1、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网上报名时间网址及保证金交纳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31日下午4:00整。

2、网上报名网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或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www.wlcqjy.com)。

3、网络报名手续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的“办事指南”《产权网络竞价竞买方操作手册》。

4、竞价方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交纳必须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1031下午4: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竞价保证金以竞价方的账户(须上级企业账户转账的除外)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竞价资格(由于银行系统与竞价系统数据交换一般1小时一次,建议尽量在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前2个小时交纳,以便竞价方自行及时查看)

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产权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不支持智能转账,单位交纳竞价保证金时请选择普通转账)

竞价方交纳竞价保证金时如遇须上级企业账户转入,请及时联系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地踏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实地踏勘时间:20241027至2024年1031日的工时间(竞价方实地踏勘前请自行联系转让方确定时间)。

2、实地踏勘地点:松门镇迎宾工业区。

3、实地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051781

五、网络竞价时间: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自由报价+限时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4111日上午9:30至9:55止。

限时报价时间:2024111日上午9:55开始。

六、资格审核:

竞价结束后,竞得2024112日前向转让方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通过,转让方出具《资格审核结果确认函》。如竞得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不符合本次竞价应具备的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结果,且竞得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项目作竞价失败处理,重新竞价。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4)安全生产许可证(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6)转让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承诺书

、特别提醒:

1、标的实际情况竞价方应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勘察,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勘察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将被认为对本标的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竞价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拆除及清运所须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价方竞得标的后,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如拆除作业时涉及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竞价方自行承担。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方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3、如遇残值丢失、不可抗力等,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转让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相关损失由竞价方自行承担。拆除物残值价值的增减等一切风险由竞价方承担。

、其他事项:

1、未竞得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

2、竞价方竞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价会资料》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

3、《产权网络竞价竞价方操作手册》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4本系统适合在电脑端操作,未做手机端适配。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网络竞价规定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http://wlcqjy.com/)查看,或来人来电咨询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50号(质监大楼)6,电话:0576-86208413

 温馨提示:可点击左下方附件“竞价会资料及红线图”获取详细内容!

 

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1018


附件:
20241018151225599竞价会资料.pdf20241018151236804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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