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东华路(龙江医院至东头路段)非机动车道提升工程
金额
486.6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6.6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俞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6.61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保元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307-440606-04-01-835845
投资项目名称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东华路(龙江医院至东头路段)非机动车道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东华路(龙江医院至东头路段)非机动车道提升工程
标段(包)名称\
公示名称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东华路(龙江医院至东头路段)非机动车道提升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3.10.30
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推荐广东俞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华骏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禅岳建设有限公司、广东雄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利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亨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道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定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一广东俞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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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工期(交货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李保元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1420150735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16)0004448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微型企业
业绩情况/
定标候选人二广东华骏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66108.92
质量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工期(交货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冼秀妹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2020210159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22)0110527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小型企业
业绩情况/
定标候选人三广东禅岳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88175.71
质量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工期(交货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梁日胜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2020221638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22)0111492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小型企业
业绩情况/
定标候选人四广东雄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072405.30
质量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工期(交货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杜淑贤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2120213057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22)0003372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小型企业
业绩情况/
定标候选人五广东利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33236.03
质量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工期(交货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苏丁荣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1320140503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19)0005007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小型企业
业绩情况/
定标候选人六广东金亨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900052.23
质量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工期(交货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周继东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1201320131282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20)9000029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小型企业
业绩情况/
定标候选人七广东道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79763.18
质量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工期(交货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廖火强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4202020210491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21)0107424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小型企业
业绩情况/
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尤工联系电话0757-2388873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公示结束日期2023年11月2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附件:1.评标结果公示附件
           2.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附件:
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
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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