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项目电力配套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kzb202309260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32-661725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项目电力配套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项目电力配套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KZB20230926000001)
各相关投标人:
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项目电力配套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序号

项目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质量

工期/服务期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1

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项目电力配套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嘉诚电工咨询有限公司

1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综合排序第一名

 
本公示公示期3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
联系电话:0532-66172516
联系传真:0532-66172514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