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州大气及重金属减排潜力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pszb-2024-151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0878-301032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丽0878-30160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楚雄州大气及重金属减排潜力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PSZB-2024-15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大气及重金属减排潜力调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40.00 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州大气及重金属减排潜力调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楚雄州大气及重金属减排潜力调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书或其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或其证明材料。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或其证明材料。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200 万元以上罚款)。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 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 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 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资格审查小组。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楚雄州大气及重金属减排潜力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PSZB-2024-151 项目名称:楚雄州大气及重金属减排潜力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0.00 万元 采购需求:实施楚雄州大气及重金属减排潜力调查项目,对全州大气主要污染物、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单位进行核实和调查分析,掌握各个行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大气、重金属总量排放 情况及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在现有达标工艺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减排措施,为各县市 重点项目总量指标替代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书或其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或其证明材料。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或其证明材料。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200 万元以上罚款)。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 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 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 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资格审查小组。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4、若邮购,请将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3556386340@qq.com,并在正文备注 XX 单位,报名 XX 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自我公司确认报名资 料及汇款后 2 个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寄出或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 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以下现场报名资料获取,并提供一份按顺序装订 成册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交代理机构留存。提交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③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 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是否需要二次报价: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楚雄市北浦路 118 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878-3010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孙家屯小区 4 幢 177 号 3 楼 联系方式:0878-301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丽 电话:1828781435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楚雄市北浦路 118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878-3010326 电子邮件:hbj.cxz.gov@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孙家屯小区 4 幢 177 号 3 楼 联 系 人: 王丽丽 电 话: 18287814350 电子邮件: 35563863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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