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构建丰富多元的校园餐饮结构,满足采购人师生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饮食需求,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新校园思源堂、粮心堂特色档口技术合作磋商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响应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学生食堂思源堂、粮心堂特色档口技术合作磋商项目。
2.采购人: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3.采购项目概述:本采购项目共十五个档口,同一项目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入围。采购人根据师生需求选择特色项目的权利。项目档口均包含售卖间、操作间、保管室,提供基本设施设备,水电气齐全,面积80-100㎡。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具备的条件(实质性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餐饮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7.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等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及咨询电话:13990961312 杜老师。
3.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思源堂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
2.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思源堂
五、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
1.资格响应文件应包括(实质性要求):
(1)响应实质性要求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可不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②具有履行技术合作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⑤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承诺函;
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等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餐饮经营许可证,以及对公账号信息,并全部加盖公章);
(6)磋商文件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合作期间拟经营品种、成本构成及建议售价(需按模板填写,模板见附件一);
(7)响应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本,并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3.递交文件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
4.递交文件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思源堂
注: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现场制作
1.资格响应文件审核通过后,响应人进入下一个评审步骤,现场制作,现场制作需自备原材料。
2.现场制作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10:00开始。
3.现场制作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学生食堂思源堂
七、磋商保证金
1.本次采购15个特色档口,每个特色档口交纳磋商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磋商保证金须用信封装好并密闭加盖骑缝章,在磋商现场递交响应书的同时交纳。
2.若中标,则磋商保证金抵扣履约保证金(贰万元);若未中标,则现场返还磋商保证金(无息返还)。
八、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共十五档口,总共确定15个成交人;
(2)经营品种严格以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不能与食堂现有品种冲突。
(3)经营品种的制作流程必须符合所在场地及设备加工条件。
2.本项目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各项目成交人承诺向采购人支付公共服务费,用于支付档口的能源保障(分摊能源费不超过当月产值的5.5%,超过部分从营业额中扣除)、就餐区保洁、收残、消杀灭害服务、餐具清洗消毒、废弃油脂(含潲水)处置及场地设施设备的常规维护;定期为档口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培训,为档口提供原材料的采购及供应,向档口提供一卡通设备的使用、维护。若各经营档口公共服务费提取额低于保底额时,则按保底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收取(1月、2月、7月、8月除外),在不足月的月份,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则按实际营业天数测算。
(2)采购人按档口每月营业额比例提取公共服务费,同时设置每月保底公共服务费。各档口公共服务费要求如下:18%。
(3)档口不得超范围经营,经营品种严格以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不得与食堂现有品种冲突。
(4)档口所需食材物资由校方采购部统一配送,采购人财务统一结算,档口实行独立成本核算。
(5)档口员工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若经营期间无法保证的,则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若造成恶劣影响及后果的,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6)根据采购人教学工作安排,服从采购人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
(7)成交人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高等采购人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四川省采购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评议考核细则》及采购人和后勤服务总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采购人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与监督。采购人食堂相关管理制度、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遵守。
(8)成交人聘请的员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意外险、住宿等费用。成交人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患有精神类疾病及有劣迹人员和患有不得从事食品餐饮行业工作的疾病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被检查发现一人次扣其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成交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食品安全、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保持高度安全警惕。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成交人独自承担。如发生工作或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责成整改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9)成交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或其他相关培训;同时成交人也应组织本档口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及其他相关培训。
(10)成交人在档口经营活动中所有品种及价格须向采购人后勤饮食中心申报,审核通过后方能执行,每月毛利率不高于34%[毛利率=(营业总额-原料成本-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营业总额],所售产品要制作价格牌,实行明码标价,售卖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校园周边同类、同质、同量产品市场价,并自觉接受采购人和物价部门监督。
(11)成交人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火源。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成交人应当接受采购人防火、防实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采购人的整改意见。
(12)各档口所有消费均需按照校方确定的消费结算方式,不允许收取现金(含私装支付宝、微信)或采用其他形式结算。若发现或举报有收取现金,采购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取消合作资格。同时成交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所使用的校园一卡通机器设备,一经损坏,立即修复。
(13)成交人中标后,参加现场制作考评的技术人员必须工作至档口服务期满;在服务期内若发现现场实操人员与其身份不符,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4)成交人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15)成交人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16)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人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气设施),均由成交人负责保管和维修,所需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设备招标价格赔偿。成交人在没有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改变食堂的建筑结构和拆除现有设备及设施。成交人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易耗品,所有权归成交人,由成交人保管维护并自行处置。
(17)退出机制。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立即终止合同,成交人停止经营并归还经营档口:
①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发生因食品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问题而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事件,包括如员工罢工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发生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有转包、超范围经营行为,经采购人规劝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④月度考评连续两个月考评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处罚加倍。学期考评不合格的,将解除合同的;
⑤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营业的;
⑥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预测的客观因素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⑦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
⑧本磋商文件明确的其它事项。
3.服务期限、结算方式及其它事项(实质性要求)
(1)技术合作服务期:自2023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2)结算方式
①每个结算月的5日为结算日(节假日顺延)。采购人按档口每月营业额比例提取公共服务费,并为成交人结清上月营业额[结算总额=营业总额-原料成本-维修费用(自行承担部分)-公共服务成本分摊费-违反规定等产生的罚金]。如营业额不足抵扣相关费用,成交人应当补足每月的相关费用;
②采购人通过转账方式将结算后的营业额返还成交人,成交人须提供对公账号并出具正规发票,发票账户名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
③若成交人当月计提公共服务成本均摊费低于保底额时,则按保底公共服务成本均摊费收取(1月、2月、7月、8月除外)。在不足月的月份,公共服务成本均摊费则按实际营业天数测算。
(3)成交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成交人在正式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若成交人没有违反采购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九、 评审方法
1.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方法。
2.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成交人。
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现场制作进行评价、打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1 业绩10% 10 
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总分为10分。(合同合作业绩时间不得低于一年) 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人鲜章
2 安全责任和赔偿承诺5% 5
(1)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响应人管理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响应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家长及其他人员,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响应人鲜章。
(2)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响应人管理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安全事故、治安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响应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承诺函计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额≥300万元以上的承诺函计1分,保额在300万元>保额≥250万的承诺函计0.5分,未提供不得分。
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5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设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紧急情况处理如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应对预案措施等)。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 5分;
(2)突发事件预案内容较全面、完整,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3分;
(3)突发事件预案内容有欠缺、针对性欠缺的得 1分;
(4)突发事件预案不合理、没有针对本项目进行拟定、不可行得 0 分。
4 项目特色描述20% 20 
(1)项目介绍清楚,突出特色得7分。
(2)经营品种明细清楚,各类原材料耗材准确,成本售价准确得8分。
(3)售价合理、成本控制好得5分。
5 现场操作50% 50 
(1)响应人需在指定地点现场制作响应合作品种中的1个品种,品种自定;展示品种需制作2份,制作时间共计40分钟;
(2)以展示品种的打分作为最后得分50分。 附响应人现场操作菜品介绍各1份
6 味觉评价10% 10 
现场制作菜品由专家品尝,根据特色、口感等得分10分
说明:
①现场制作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员工,人数限定不超过3人,须当场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在有效期的复印件,当场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身份信息经验证通过,方可进行现场制作。合同期内在其身份应为该项目负责人或直接操作人,若采购人发现现场实操人员与其身份不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②响应人现场操作所有原辅材料、调味料、盛装容器、特殊加工工具、设备等须自带。米饭由响应人自带设备,现场自行蒸煮;
③响应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现场操作菜品名称、每份重量,并对菜品主要原辅材料、调味料名称,原辅材料、调味料成本,菜品售卖价格进行书面说明,要求按照模板填写,模板见附件(一);
④现场展示菜品质量及盛菜效果须与售卖时一致。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后勤处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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