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名称:贵阳海信废旧物资回收招标项目
招 标 单 位: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电 话:
日 期:2021年04月07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贵阳海信废旧物资回收招标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GY20210407001
1.3招标(项目)公司: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1.4地理位置: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50号海信工业园
1.5招标范围及标段、标的物内容:废旧物资处理和垃圾处理,见附件。
二、招标说明
2.1招标方式:采用现场招标方式,标段评标、标段中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单位。
2.2招标承诺:
2.2.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公司成立三年以上,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再生资源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资质要求。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对中标的废旧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行为;
2.2.2投标人必须同时能够全品类处理标的内的废旧物资和进行垃圾清理;
2.2.3本项目只允许中标单位的车辆、人员进入园区,不允许其他单位进入园区清运;
2.3投标单位阅读本招标文件后,经实际核算、确认方案完全可行、能够满足招标单位提出的要求,方可参加招标。若有任何疑问请与招标单位沟通,经双方商议后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三、招标日程及地点:
3.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5月7日下午
3.2地点: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50号海信工业园一楼三号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的修改及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补充部分,均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及时发给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4.2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五、投标须知:
5.1本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元,在投标前1天汇至招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全额返还或转成风险押金或者预付款。未中标单位在公布招标结果1个月内无息返还。中标供方合作需要缴纳风险押金,并按照预付款制度进行月度结算,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5.2本次招标采用标段评标的方式,每个标段单独计算总权重排名确定中标供方。投标采取两轮报价形式:第一轮公布公布供方投标排名,不公布价格,第二轮公布最高价格,不公布投标方,第三轮投标后公布所有供方投标价格;招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招标结果。
5.3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垃圾清理标段,报价时单价为正数表示投标人支付费用,报价时单价为负数表示招标人支付费用,同时请务必确保可以按照垃圾清理的法律法规操作。
5.4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报价保留2位小数,在投标过程中,后一轮的投标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投标价,否则将失去该标的物的投标资格。
5.5投标人报价为含税价,即包括车辆、人员、运输、管理等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各种因素导致的废旧物资数量的变动,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与大宗材料强相关的标的物,每月会根据网价的浮动情况进行调整,网价(单标的物)浮动超过±5%的进行相应价格调整,具体以合同为准。
5.6投标当天需要携带公章,第一轮投标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根据第一轮投标结果,现场进行第二轮的和第三轮的投标。
5.7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5.8获得本招标文件,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5.9对扰乱招标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诋毁我公司声誉的竞标人,或涉嫌串标者应立即取消竞标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发出招标邀请。
5.10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1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12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以获取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13中标后合同期限一年,即2021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中标人应保证在2021年4月19日前将所有车辆、人员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需求准备到位并具备立即入厂服务的条件。
六、弃标说明:
6.1供方接到招标通知后,必须按时参标。如果不能参标,提前1天说明原因并反馈《招标弃标函》。
6.2对于不参加招标又不提供《招标弃标函》或招标当天临时弃标的供方,视为恶意竞标。
七、恶意竞标说明:
7.1招标资料造假或者非供方授权人员参与投标的视为恶意竞标;
7.2串标行为视为恶意投标;
7.3投标价格明显背离市场价格,违背市场规律的视为恶意竞标;
7.4其他招标小组评定为恶意中标的情况;
7.5被确认为恶意投标的扣除全部招标押金(投标价格无效),处以不低于20万人民币的罚款,同时取消两年投标资格。
八、参与招投标企业有权对招标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进行举报,接受举报部门:海信集团纪委,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且证据确凿可以直接到公司领导或集团审计部处投诉,投诉电话 :(0532)80878056 及举报邮箱:jituanjiwei@hisense.com。
九、财务资料(招标押金汇至账户):
名称: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20114214493242Q
地址电话: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39号 0851-88631018
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贵阳分行小河支行 521146000018000242931
十、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50号海信工业园
联系方式:0851-88691031刘工
第二章:投标书说明
一、投标书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组成。
投标书需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所需盖章的内容必须为红章,复印或扫描章的均视为无效,并按无效报价处理,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装袋里,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商务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招标文件都需要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竞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能行使法人权力者),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应与营业执照一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如非法人参加竞标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包含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3,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必须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附件1:投标函,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5、附件4、5:竞价表,需要加盖公章。
三、技术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招标文件都需要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废旧物资管理和垃圾清理的综合说明;
2、现场人员的分布机构图、人员配备方案及岗位职责;
3、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预案;
4、投标人总体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5、投标人企业管理的规范性(格式自拟);
6、服务承诺书、违约罚款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投标文件属上述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其作无效标书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且逾期送达的;
2、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并未通知招标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标段评标的方式,每个标段单独计算总权重排名确定中标供方。投标采取二轮报价形式:第一轮公布标段内的标的物的最高价,第二轮公布所有供方标段内的标的物报价,招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招标结果。
二、评标方式
标段评标、标段中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单位。在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标段单独计算总权重确定中标供方。
三、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未中标者,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
四、签订合同
4.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4.3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双方不得无故中止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投标人未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内容,则招标人有权利中止后面合同;如果招标人违约,投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招标人。
附1:垃圾清理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垃圾处置资质,能够满足政府对于垃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果由于垃圾清理产生的一切问题,招标方不承担责任。
2、垃圾及时清理,每天清运2-3次(特殊情况除外,如审核或重大参观,根据招标方要求和实际情况增加处置频次),垃圾需要全部清理出园区。
附件1: 投标函
致: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正式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贵阳海信废旧物资回收招标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招标编号:GY20210407001),并进行投标。
为此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全面了解招标文件。
1、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如下(按照实际情况添加行):
(1)
(2)
(3)
(4)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投标所报内容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所有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
(4)本次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招标单位)组织的贵阳海信废旧物资回收招标项目招标(招标编号:GY20210407001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移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附:授权人(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贵阳海信废旧物资回收招标项目招标(招标编号:GY20210407001的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招标竞价表
参标公司名称: 参标公司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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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信息(第1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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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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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招标竞价表
参标公司名称: 参标公司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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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信息(第2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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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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