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关于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搬迁及公安智慧法制平台应用升级设计和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05: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搬迁及公安智慧法制平台应用升级设计和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RZB-2023-073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搬迁及公安智慧法制平台应用升级设计和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搬迁及公安智慧法制平台应用升级设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一标段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及全市公安机关智慧法制平台设计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2(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搬迁及公安智慧法制平台应用升级监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二标段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及全市公安机关智慧法制平台监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与整个项目工期同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搬迁及公安智慧法制平台应用升级设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8号)。
合同包2(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搬迁及公安智慧法制平台应用升级监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搬迁及公安智慧法制平台应用升级设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2022年度年检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6月-1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 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1)供应商提供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
(12)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搬迁及公安智慧法制平台应用升级监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2022年度年检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2023年6月-1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1)供应商提供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
(12)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7室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公告下的两个合同包,但只允许中标其中的一个采购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4号
联系方式:0912-3234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炅泰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众火创业基地十楼
联系方式:19929334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娜
电话:19929334050
陕西炅泰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