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汀根村大夫山公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33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3000万元
招标公司渊源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超159955728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工020-835417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汀根村大夫山公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渊源置业(广州)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汀根村大夫山公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汀根村大夫山公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单位:渊源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超 联系电话: 15995572888
联系地址: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大板工业区二街18号102房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工 联系电话: 020-8354170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沙头街汀根村。
四、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沙头街汀根村,集体用地(无拆迁净地)纳入城市更新范畴,莲花大道南侧土地106亩,第4代商品房及市政道路、路网管网、园林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 设计部分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设计以及结构鉴定等相关工作。
2.2 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
2.3 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总投资。包施工,包括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包保修。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2.4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地方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 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采用设备符合国标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合格工程标准,实现顺利达标投产。
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国际及地方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 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2.5总工期: 9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0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为准)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 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
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
3.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方式:
3.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采购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150-3001, 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时00分—2024年12月12日14时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时30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 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 。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8.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8.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8.3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8.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5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8.5.1 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其中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8.5.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8.6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8.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8.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该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8.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8.7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8 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8.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8.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33000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00 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130500 万元)。
①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②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信息登记情况,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渊源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电话: 15995572888;
地址: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大板工业区二街18号102房 。
十四、本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发布。
招标人:渊源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11月19日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渊源置业(广州)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汀根村大夫山公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汀根村大夫山公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单位:渊源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超 联系电话: 15995572888
联系地址: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大板工业区二街18号102房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工 联系电话: 020-8354170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沙头街汀根村。
四、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沙头街汀根村,集体用地(无拆迁净地)纳入城市更新范畴,莲花大道南侧土地106亩,第4代商品房及市政道路、路网管网、园林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 设计部分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设计以及结构鉴定等相关工作。
2.2 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
2.3 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总投资。包施工,包括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包保修。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2.4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地方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 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采用设备符合国标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合格工程标准,实现顺利达标投产。
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国际及地方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 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2.5总工期: 9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0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为准)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 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
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
3.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方式:
3.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采购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150-3001, 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时00分—2024年12月12日14时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时30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 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 。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8.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8.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8.3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8.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5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8.5.1 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其中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8.5.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8.6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8.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8.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该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8.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8.7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8 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8.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8.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33000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00 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130500 万元)。
①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②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信息登记情况,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渊源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电话: 15995572888;
地址: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大板工业区二街18号102房 。
十四、本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发布。
招标人:渊源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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