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至信大道北段(汇智路—丰安路)东侧、汇智路南侧道路绿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chzfcg-20231116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晨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724-23328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1
公告正文
至信大道北段(汇智路—丰安路)东侧、汇智路南侧道路绿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掇刀区
预算金额:75.00万元
至信大道北段(汇智路—丰安路)东侧、汇智路南侧道路绿化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至信大道北段(汇智路—丰安路)东侧、汇智路南侧道路绿化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CHZFCG-202311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4-2023-01523
3.项目名称: 至信大道北段(汇智路—丰安路)东侧、汇智路南侧道路绿化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75.00 万元
6.最高限价: 75.00 万元
7.采购需求:至信大道北段(汇智路—丰安路)东侧、汇智路南侧道路绿化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栽植香樟、紫荆、桂花等乔木;栽植紫薇、西府海棠、红叶石楠球等灌木;栽植小叶蚊母、细叶麦冬等色带;铺种草皮、种植土回填及人行道块料铺设;建设地点位于荆门市掇刀区,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公司资质: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登陆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进行主体机构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站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办理电子签章;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年12月1日09点00分至09点30分,进入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磋商(供应商不用到磋商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20%(工程项目为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对应的5%和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政采贷”线上申请渠道:登陆掇刀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8.200.85.85:9999/duodao)申请。
3.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荆门市掇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 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
联系方式:0724-240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荆门市晨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
联系方式: 0724-2332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0724-233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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