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批车辆报废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t-j2022-25-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丹妮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秋滨0591-878056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批车辆报废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T-J2022-25-2
项目名称: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批车辆报废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7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通知当天进场收车,20天内完成车辆注销并移交注销单(如遇假期处理时间可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商务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报名要求材料至我司填写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②转账办理报名的,须将相应金额的费用转账到指定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开票信息、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报名要求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③报名要求材料: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予办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境内法人组织。
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商务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7)经环保部门、消防部门、交警支队(车管所)审批(或验收或备案等),可办理车辆注销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可办理车辆注销);
(8)具有合法、合规的拆解场地,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出具承诺函);
(9)具备履行报废车辆处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出具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价;
(11)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二)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 (www.fjits.com)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三)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服务费转入银行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04号
联系方式:林丹妮 0591-87078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
联系方式:林秋滨 0591-87805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秋滨
电 话: 0591-87805670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批车辆报废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T-J2022-25-2
项目名称: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批车辆报废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7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低限价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车辆报废回收处理 | 11台 | 2880元/吨 | 收到通知当天进场收车,20天内完成车辆注销并移交注销单(如遇假期处理时间可顺延) | / |
注: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若投标供应商投标单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可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招标标的,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以充分了解和获取招标标的情况。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数量、材质等为由要求减少合同价款或不履约。给招标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3、本公开招标文件所述所有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税费、人工费等)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供应商应以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4、车辆明细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通知当天进场收车,20天内完成车辆注销并移交注销单(如遇假期处理时间可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商务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报名要求材料至我司填写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②转账办理报名的,须将相应金额的费用转账到指定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开票信息、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报名要求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③报名要求材料: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予办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境内法人组织。
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商务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7)经环保部门、消防部门、交警支队(车管所)审批(或验收或备案等),可办理车辆注销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可办理车辆注销);
(8)具有合法、合规的拆解场地,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出具承诺函);
(9)具备履行报废车辆处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出具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价;
(11)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二)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 (www.fjits.com)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三)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服务费转入银行信息
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服务费 转入银行信息 |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江滨支行 账号:591900044010802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04号
联系方式:林丹妮 0591-87078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六楼
联系方式:林秋滨 0591-87805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秋滨
电 话: 0591-8780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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