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15697001001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BHFJ-JL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81 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BHFJ-JL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盐城市滨海港区,终点位于淮安市涟水县,本项目为盐城段。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项目工程范围为东接滨海港,西至盐城、淮安两市交界,路线全长约 65.100 公里。
2.2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滨海港主线收费站、临淮互通收费站、滨淮互通收费站、大套互通收费站、界牌互通收费站、滨海西互通收费站及界牌服务区范围内的房建区主体结构土建、室内外装饰、水电暖通、厨具设备、污水外接管道设施、场地石灰土、室外工程、钢结构收费大棚、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变配电工艺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
包括上述房建场区的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含幕墙)、水电安装、暖通设施、厨具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供配电、场地石灰土、室外工程等所有设施,房建场区外的收费大棚、外部供水、变电站外部供电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条件:
自2018年5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业绩条件:
自2018年5月1日至今,在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总监或者两任副总监;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37534916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采用腾讯会议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会议号:339 689 254。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20
联系人:马佳佳、陶军
工作QQ:1375349163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若某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将保函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BHFJ-JL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81 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BHFJ-JL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盐城市滨海港区,终点位于淮安市涟水县,本项目为盐城段。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项目工程范围为东接滨海港,西至盐城、淮安两市交界,路线全长约 65.100 公里。
2.2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滨海港主线收费站、临淮互通收费站、滨淮互通收费站、大套互通收费站、界牌互通收费站、滨海西互通收费站及界牌服务区范围内的房建区主体结构土建、室内外装饰、水电暖通、厨具设备、污水外接管道设施、场地石灰土、室外工程、钢结构收费大棚、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变配电工艺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
包括上述房建场区的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含幕墙)、水电安装、暖通设施、厨具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供配电、场地石灰土、室外工程等所有设施,房建场区外的收费大棚、外部供水、变电站外部供电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条件:
自2018年5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业绩条件:
自2018年5月1日至今,在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总监或者两任副总监;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37534916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采用腾讯会议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会议号:339 689 254。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20
联系人:马佳佳、陶军
工作QQ:1375349163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若某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将保函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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