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勘察)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jy-2022-046
预算金额34.6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勘察)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XJY-2022-046(招标文件编号:JXJY-2022-046)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勘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定区羊坊店路15号
中标(成交)金额:3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勘察) | 本工程地上建筑规模不超过3794.4平方米。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预计骨灰廊长度约709m、宽度约5米、高度约5米,亭、轩稍高,但高度不超过8米,均为1层。抗震等级为二级。 | 本工程地上建筑规模不超过3794.4平方米。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预计骨灰廊长度约709m、宽度约5米、高度约5米,亭、轩稍高,但高度不超过8米,均为1层。抗震等级为二级。 | 20日历天。 | 本工程地上建筑规模不超过3794.4平方米。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预计骨灰廊长度约709m、宽度约5米、高度约5米,亭、轩稍高,但高度不超过8米,均为1层。抗震等级为二级。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国民、李春宝、李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9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号
联系方式:王工 010-81927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座3层
联系方式:李工 010-67409051转8038,18610821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10-67409051转8038,18610821986
招标编号:JXJY-2022-046
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
项目(勘察)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勘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座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Y-2022-046
项目名称: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勘察)
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号八宝山革命公墓院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建设规模:本工程地上建筑规模不超过3794.4平方米。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
构体系。预计骨灰廊长度约709m、宽度约5米、高度约5米,亭、轩稍高,但高度不超
过8米,均为1层。抗震等级为二级。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346952.00元
采购需求:工程地质勘察。
勘察周期: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或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记录;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
13点至1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座3层
方式:现场获取,只支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换
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座3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座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需前往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购买
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并
注明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注明
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经查验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查。
未经登记而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
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3.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部署工
作要求,请各界招投标参与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参与招投标工
作,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业务办理完
毕尽快离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风险。
4.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时,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示“北京健康宝”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北京健康
宝”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无法出示上述核酸证明的,代理机
构有权拒绝。供应商进入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应佩戴口罩,每家供应商代表只限1人入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号
联系方式:王工010-81927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座3层
联系方式:李工010-67409051转8038,18610821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010-67409051转8038,18610821986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346952.00元(供应商的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按废标处理)。
勘察周期:20日历天
2项目相关费用
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1)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费标准“服务类”),以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的实际成交金额为取费基数
计取。
二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构成
3.1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报价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
《磋商文件》共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3.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
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
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
构将对所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
4.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
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4.3《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
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4.4《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部分若对本《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影响的,为使供应商准备
报价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部分进行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顺
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5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5.1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报价,不得将《磋商文件》中所列
的所有服务内容拆开报价。
5.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6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
件》。
7报价
7.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2供应商应在报价表(附件4)上标明本项目的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3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8磋商保证金
8.1供应商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
8.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
8.3磋商保证金的金额:¥:6800元整(大写:陆仟捌佰元整)。
8.4提交方式:
(1)提交要求:
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朗琴园支行
银行账号:0200204219200058601
(2)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3)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4)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供应商的保证金是否到账,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
明:项目名称和用途。(例:形式为:项目名称或可识别的项目简称+磋商保证金)。
9报价有效期
9.1报价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做无
效处理。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
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
要求将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
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作出。
1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2《响应文件》需为计算机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采用左侧书本胶装,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封皮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及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0.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有效。
10.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5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
《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送达《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装在单
独的密封袋中,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1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为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后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文件格式采用PDF格式,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
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电子文档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
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项目名称及
供应商名称。
11.2所有信封上均应:
(1)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
得启封”的字样。
(2)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1.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响应文
件》。
特别说明:供应商代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须同时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
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适用于供应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个人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
格式。若因未提交上述资料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12.1供应商应在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公告中
规定的地址。
1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
期和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截止日期和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
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1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
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五磋商及评审
13送达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公告中的规定,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
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4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有关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
15响应文件的初审
15.1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
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5.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
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3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
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
有重大偏离的报价。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
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5.4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及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未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签字人无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的;
(3)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响应文件的澄清
16.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6.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并附身份证明。
17失信被执行人
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7.2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7.3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17.4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
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
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18磋商
18.1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
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5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
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以每轮磋商结束后半小时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以最后
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
18.6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则以上轮磋商的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进行一轮磋商的,以其报
附件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1磋商保证金(如有)
如果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此处须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电子回单或
加盖公章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二、技术部分
勘察纲要
供应商提交的勘察纲要应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勘察项目概况;
(2)勘察范围和勘察内容;
(3)勘察依据和勘察工作目标;
(4)勘察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5)勘察方案;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保证措施;
(8)进度保证措施;
(9)成果文件计划;
(10)其他。
第六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GF-2000-020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勘察)
工程地点:_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号八宝山革命公墓院内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
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勘察)_
1.2工程建设地点:_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号八宝山革命公墓院内_
1.3工程规模、特征:本工程地上建筑规模不超过3794.4平方米。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
构体系。预计骨灰廊长度约709m、宽度约5米、高度约5米,亭、轩稍高,但高度不超过8米,均
为1层。抗震等级为二级。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和北京市现行规程、规范_______
1.6承接方式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
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
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
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约
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
(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费
用;根据项目需求,甲方综合考虑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但最终结算价款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
额。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合同金额):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生效后10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的20%预付款,计___元
(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勘察费)。
结算价款的支付:勘察人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经发包人确认,待结算审计后30天内,按下
列结算价款支付原则,由发包人向勘察人付清勘察费余款:
(1)若结算审计金额高于合同金额时,以合同金额为准进行结算价款的支付;
(2)若结算审计金额低于合同金额时,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进行结算价款的支付。
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每一笔费用,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
拒绝付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勘察人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收款信息/开票信息:
勘察人账户名称:
勘察人账户号码:
勘察人开户银行: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
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
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
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
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
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
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
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
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
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
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
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
(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
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
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
察,。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
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
质量及勘察过程中因勘察人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含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勘察
人除应自行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100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
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
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
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
勘察人承担,同时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
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预付款;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
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
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
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
费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勘察成果送审由勘察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本合同金额中
已包含成果审查费。勘察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
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陆__份,发包人___叁__份、勘察人___叁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勘察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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