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望江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2023年地下管网疏通检测项目、非开挖修复工程)-望江经开区雨、污水管道疏通检测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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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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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6gc24a02g035
预算金额319.71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红0556-71575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望江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2023年地下管网疏通检测项目、非开挖修复工程)-望江经开区 雨、污水管道疏通检测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望江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2023年地下管网疏通检测项目、非开挖修 复工程)-望江经开区雨、污水管道疏通检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6GC24A02G035
招标人望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望江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 式魏主任 13956515258
最高限价
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 方式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0556-71575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2024.3.26 9:00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详见评标情况一览 表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名称浙江管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 业企业证书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怡乐银座3幢1单元701室
投标价(元)免费注册即可查看.55
项目负责人何乐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 师
浙2332013202400156
技术负责人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1、开发区雨水管线清淤及雨污混接摘除工程(二分 区) 2、排口溯源及水环境整治提升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名称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 业CCTV类作业证书、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 业企业证书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558号3幢4层

第二中标 候选人
投标价(元)3197164.46
项目负责人屈景颢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 师
沪1112006200702477
技术负责人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1、海安市污水管网疏通、排查检测项目一标段 2、丰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处关于玉龙河沿线排水管网检 测清淤采购
第三中标 候选人名称上海宝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 业CCTV类作业证书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康桥东路568号
投标价(元)3152101.68
项目负责人姚辉鹏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 师
沪2312017202211829
技术负责人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1、平阳县一、二级污水管网排查、修复改造项目 2、市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三标段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0日17时30 分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方红,联系电话:0556-715750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 现场的方式向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187910,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56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 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 道和方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 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 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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