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9年2月18日新吴区安监环保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告
金额
3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19年2月18日新吴区安监环保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19-00365 | 生成日期 | 2019-02-18 | 公开日期 | 2019-02-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限时公开 | |||
发布机构 | 新吴区安监环保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污染,生态,审批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19年2月18日新吴区安监环保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一、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无锡华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锅炉5000蒸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锡协路197号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7年12月15日通过无锡市新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1月由无锡新视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该项目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祎品
电话:0510-85253011 85215755
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区太科园震泽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C厅16号
电子邮箱:723810775@qq.com
2019年2月18日
分享到: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