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等项目中心试验室招标TMXSYS-1标段(HBSJ-202310GL-113002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3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先生027-838608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等项目中心试验室招标TMXSYS-1标段(HBSJ-202310GL-113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10GL-113002001
1.招标条件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已分别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74号)、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委关于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项目核准的批复》(天发改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建设资金来自天门市人民政府和企业共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分别为湖北交投武天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武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的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境内
建设规模: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路线起于起于天门市岳口镇徐越村,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对接,路线向西延伸,先后经汪场镇南侧、蒋场镇北侧、蒋湖农场北侧止于天门市多宝镇文湖村附近的天门荆门市界处并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该项目全长46.816公里,全线设置桥梁36868.6米/53座,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4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0m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8.62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36个月。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中心桩号位于随岳高速K116+250.82处,起于K115+770,止于K116+890,长约1.12公里。互通设置匝道5条,主线新建桥梁36米/1座,拼宽桥35米/2座,匝道设置桥梁36米/2座,收费站1座,收费管理所1处。主线设计车速10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2554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等项目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主要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2)负责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建立和管理全线试验检测体系;(3)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4)对超过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的外委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5)对工程实体、原材料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价;(6)按合同约定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含房建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TMXSYS-1标段
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2.3其他: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服务期1825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服务期为1275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与本项目土建施工、监理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因本项目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均需公开招标,中心试验室与本项目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不得属于同一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已取得本项目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武天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武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天门市天仙大道8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人:
贾骏
电话:
0728-5339288
电话:
027-8386089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0月2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TMXSYS-1
同时具备: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 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 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5.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TMXSYS-1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 “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 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5.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中心试验室主任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合计
3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3. 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 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4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TMXSYS-1
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TMXSYS-1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 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 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为D级。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 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财务会计报表。
5
投标报价
有多个标段的,其中同一个标段未填写报价,或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
6
营业执照
投标人未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
7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7)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8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承担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9
财务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每年营业额均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10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被评为D级;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未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9)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11
主要人员
中心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
 
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3、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04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12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与本项目土建施工、监理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0)中心试验室与本项目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属于同一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已取得本项目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
14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报服务期限或填报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5
联合体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6
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低于“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的规定。
17
安全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18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且投标人各项目报价未超过对应项目的分项限价。
19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20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