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bcg202412230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0312-40788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晴1522700669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41223000001
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北临产业办公片区,南至中央绿谷,东临成片居住区,西至白洋淀路。
本项目包含8个地块(E02-06-05、E02-06-06、E02-06-07、E02-06-08、E02-06-09、E02-06-10、E02-06-11、E02-06-14)总用地面积130422.5㎡;开发用地:4块地,分别为(E02-06-05、E02-06-07、E02-06-09、E02-06-14),用地规模10933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9.7万平米-27.3万平米;城市公园绿地:4块地,E02-06-06、E02-06-08、E02-06-10、E02-06-11,面积约21087.3 ㎡。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面积指标以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定位及方案设计理念、概念,项目范围内的概念风貌设计,落实8类图及城市风貌要求,主要含规划图、平面图、鸟瞰图、整体环境、人视图、单体设计、第五立面、天际线、多媒体文件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设计单位进场止,具体服务期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5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的技术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高要求的规定为准。具体质量要求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满足以下①②③④项中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注:如为联合体,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业绩(含概念方案或方案设计)。
注:①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联合体设计合同业绩,供应商承担设计合同的相关内容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要求。
②民用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1 民用建筑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 “3.2.1 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可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或被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的;
②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④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⑤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⑥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⑦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⑧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上述③~⑥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一致)。
温馨提示: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要求:①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要求。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且由牵头人委派项目负责人;
②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③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公告中第3.1(4)、3.2款要求;
②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满足要求的业绩均可计算为满足公告要求的业绩或评标办法的业绩,但均应提供满足相应的要求的证明材料。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4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月2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9时0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312-407882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 系 人:冯晴、隗瑶、孙立翔、李佳佳
电 话:15227006695、15210539953
邮 箱:kjyxiongan@163.com
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和审核:15028921277(微信同号);
平台企业审核:0312-5673386。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开标系统”的“异议提出及查看”中在线提交)。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晴、隗瑶
电 话:15227006695、15210539953
电子邮件:kjyxiongan@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提交地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41223000001
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北临产业办公片区,南至中央绿谷,东临成片居住区,西至白洋淀路。
本项目包含8个地块(E02-06-05、E02-06-06、E02-06-07、E02-06-08、E02-06-09、E02-06-10、E02-06-11、E02-06-14)总用地面积130422.5㎡;开发用地:4块地,分别为(E02-06-05、E02-06-07、E02-06-09、E02-06-14),用地规模10933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9.7万平米-27.3万平米;城市公园绿地:4块地,E02-06-06、E02-06-08、E02-06-10、E02-06-11,面积约21087.3 ㎡。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面积指标以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东北居住片区二期项目概念风貌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定位及方案设计理念、概念,项目范围内的概念风貌设计,落实8类图及城市风貌要求,主要含规划图、平面图、鸟瞰图、整体环境、人视图、单体设计、第五立面、天际线、多媒体文件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设计单位进场止,具体服务期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5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的技术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高要求的规定为准。具体质量要求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满足以下①②③④项中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注:如为联合体,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业绩(含概念方案或方案设计)。
注:①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联合体设计合同业绩,供应商承担设计合同的相关内容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要求。
②民用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1 民用建筑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 “3.2.1 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可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或被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的;
②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④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⑤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⑥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⑦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⑧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上述③~⑥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一致)。
温馨提示: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要求:①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要求。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且由牵头人委派项目负责人;
②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③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公告中第3.1(4)、3.2款要求;
②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满足要求的业绩均可计算为满足公告要求的业绩或评标办法的业绩,但均应提供满足相应的要求的证明材料。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4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月2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9时0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312-407882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 系 人:冯晴、隗瑶、孙立翔、李佳佳
电 话:15227006695、15210539953
邮 箱:kjyxiongan@163.com
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和审核:15028921277(微信同号);
平台企业审核:0312-5673386。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开标系统”的“异议提出及查看”中在线提交)。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晴、隗瑶
电 话:15227006695、15210539953
电子邮件:kjyxiongan@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提交地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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