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柳镇乡村振兴农村改造提升试点工程施工招标
金额
113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33.5万元
招标公司宁津县大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津嘉盛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女士0534-5423018
标书截止时间2019/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07
公告正文
大柳镇乡村振兴农村改造提升试点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 |||||||||||||||||||||||||
2019-001130-1311-114s | |||||||||||||||||||||||||
253400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大柳镇乡村振兴农村改造提升试点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 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复字(2019)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县大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大柳镇乡村振兴农村改造提升试点工程施工招标位于宁津县大柳镇大东村镇政府驻地,合同估算价1133.5万元,计划工期90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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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即项目管理机构应包括符合本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岗位人员;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包含已中标未开工项目)项目的项目经理; 3.企业及本标书所载相关人员没有处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须按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处罚不良记录。(须按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络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等有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即项目管理机构应包括符合本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岗位人员;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包含已中标未开工项目)项目的项目经理; 4.企业及本标书所载相关人员没有处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须按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处罚不良记录。(须按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络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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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1日至2019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分中心以施工单位身份报名,不能以供应商身份报名。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者,请于2019年04月11日至2019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分中心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完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津县中心大街县委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分中心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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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来源
http://103.239.153.140:88/webz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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