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学生第二食堂锅炉房西侧(原南林超市)公开招租(二次挂牌)
项目名称 | 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学生第二食堂锅炉房西侧(原南林超市)公开招租(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30364-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7-1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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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7943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16 | |||||||||||||||||||||||||||||||||||||
评估机构 | 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7943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7633416L 住所:南京市龙蟠路161号 法定代表人:毛连山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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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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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餐饮,禁止经营网吧、足疗按摩、电子游戏机室、娱乐、设备加工、汽车美容等耗水、耗电量大或有其他有污染或噪音的项目等,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本次招租标的如遇房屋无法正常交付,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十、承租方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管道改造,承租人需向出租方申报,待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一、如对原有结构进行加固、改造必须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验算,设计图纸需由甲方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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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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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以下其一:企业管理及信息咨询、商业运营管理与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品牌管理、餐饮服务、从事餐饮管理及代理业务; 二、本项目用途为餐饮,餐饮须为国际知名连锁品牌快餐:如肯德基、麦当劳等2021年全球最有价值餐饮品牌前四名之一(Brand Financa排行); 三、意向承租方(含意向承租方控股股东及控制股东为同一方的其他主体)应确保从未因自身违约或其他不恰当履约行为导致与南京林业大学及转让方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及仲裁、诉讼等情形; 四、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d28532d-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b74cf4d8-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 意向承租方授权代表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踏勘现场和周围环境,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承担。 2. 放弃现场踏勘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认可该项目的所有现状,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3. 进校踏勘现场人员需按照学校校园管理要求提前做好报备相关工作。 4.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339077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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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6-30 至 2023-07-1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2楼),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品牌授权书或品牌加盟协议; (五)信用记录截图(要求详见承租方资格条件); (六)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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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8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4、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缴纳首月租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yzn/cqjyzjjs/201507/t20150721_20699.html)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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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房屋租赁合同.pdf[https://cqjy.ejy365.com//upload/doc/2023/06/25/1e2d792d438f40a091d5adcdd755dea7.pdf] 承租承诺函.doc[https://cqjy.ejy365.com//upload/doc/2023/06/25/ba016e64e2fa47ba9a5fb7d9e4e48d89.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831633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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