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A1#冷库制冷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A1#冷库制冷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规划联港大道以东,灵润路以北。
2.3建设规模: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占地约19.8万㎡,建筑面积约17.67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暂存仓库、分拨仓库、冷库、物流配套、堆场、罩棚等。其中冷库建筑面积约18464㎡,地上两层,建筑高度23.92米,主要包括肉类冷藏间、冷饮/水产冷藏间、果蔬/乳品冷藏间、香蕉冷藏间、穿堂等。
2.4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冷系统优化设计、设备及管道等采购、制冷控制系统、运输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及维护保养、制冷系统的开工、压力容器验收和运行许可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具体包含:
(1)制冷图纸上的全部内容(设备基础以及需预留预埋的吊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①制冷设备的采购安装,②阀门、过滤器、自控元器件及仪表的安装,③制冷管道加工、制作与安装,④制冷设备和管道的防腐及绝热,⑤制冷系统的调试、试运行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等全部施工内容。
(2)给排水系统:①冷凝器冲霜给水、排水系统中每层立管预留接驳口之后的管道及与设备连接部分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②冷凝水系统中每层立管预留接驳口之后的管道及与设备连接部分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电气系统:①本系统需制冷厂家进行设计,需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求;②配电系统:制冷系统控制柜(含)下线所有管、桥架、线的施工;③控制系统:本制冷系统所有的控制线路、自动控制系统的管、桥架、线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④穿越冷藏间的融霜水的电伴热系统及电伴热控制箱(含进线)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经原设计确认后的制冷厂家深化设计图纸中新增及改变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增电气、控制线路及预留预埋件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及以上);
3.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需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分公司缴纳社保也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自2021年至 2023年财务报告(包含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具有1项冷库制冷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盖章页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对应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注:合同关键页应体现项目类型、签订时间及合同金额;混合业绩合同中应明确冷库制冷系统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不明确视为无效业绩);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
3.6.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6.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6.2条款至3.6.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
(4)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信用查询,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电子注册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7日17时0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2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5.3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4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5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投标人可登录“中原招采网”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中原招采网”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B塔8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51109
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9号海特大厦6楼
联系人:魏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58257、60109770
邮 箱:xingyuzbdl@163.com
监督单位: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58815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