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石桥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垂直电梯2部步行楼梯3部日常环境卫生清洁服务会议保洁服务食堂的日常管理及清洁服务党建活动室内清洁及浴室的日常清洁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卫生服务安保服务1个党建活动室9个会议室步梯通道楼室外玻璃及外墙清洗大型作业工具清扫公共区域清洁日耗品公共区域保洁日耗品项目经理食堂管理员会议服务消防安全防范食堂工作食品储存保管食品安全管理物业设施设备保养厨师长日常管理面点师餐厅服务员室内保洁员室外保洁会议室保洁门卫厨房安全防火工作防盗巡视巡查安保维持公共秩序外来人员接待保安消防员消防演练楼内保洁负责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毛巾抹墙面楼顶屋面裙楼屋面健身房淋浴间周期性保洁年度保洁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保养楼外保洁台阶清洁日常保洁垃圾收集点垃圾袋垃圾运送垃圾分类收集废弃涂料油漆水泥地面垃圾桶灭烟石天花板楼梯间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扶手护栏扶手护拦护拦玻璃护栏玻璃公共灯具灯盖灯罩灯座电梯门电梯厅电梯轿厢及按钮消火栓指示牌信报箱大厅日常卫生随机保洁鼠害蚊蝇公共卫生间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用百洁布擦洗洗手盆清洁地面补充卷纸擦手纸洗手液喷洒空气清新剂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玻璃清洁工具毛巾擦拭灯具餐厅及厨房卫生保洁外车道及台阶纸屑和垃圾定期清洗场地垃圾卫生会议室服务会议室桌椅地面每日打扫灯光音箱空调会议室内卫生工作桌帘沙发套茶杯矿泉水签到桌烟缸会前及会议中服务暖水瓶会后整理桌面茶几桌体椅子沙发巾地毯杯垫插头装饰品音响控制台电线电器话筒定期检查室内设施设备踢脚线会议室门接受台木质墙体如有盆栽花盆季度保洁清洁剂石材瓷砖墙壁玻璃门各类镜面不锈钢器具果皮箱垃圾箱其它器材设施卫生间垃圾筒保洁区域内的消防设施会议室的保洁办公楼及停车场巡查安保监控监控人员进出情况查询车辆出入管理办公区防破坏事故不定时巡查突发事件处理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餐厅物品每月清洗交通秩序的维护车辆疏导停放查验登记监视控制系统办公楼的治安日常供餐一周菜单临时任务供餐客餐接待食堂餐饮服务早午餐服务操作餐厅用品清洗厨房及餐厅厨房餐厅设施设备厨房设施设备食堂全部消耗品备品养护清洁用品餐前准备撤餐具餐盘餐巾纸用餐服务客餐服务餐后收尾工作清理台面清洁餐厅整体卫生包房招待冰箱厨房的设备设施厨师日常管理冷藏食品
金额
15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882-01025
预算金额1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石桥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0 至 2023-11-24
撰写单位: 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孙贵凡
  
(大石桥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82-01025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70,000.00
最高限价(元):1,5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财政局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路二高街
联系方式: 0417-580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哈大路二高街2号
联系方式: 0417-5889009
邮箱地址: dsqjyzxb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支行
账户名称: 大石桥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账号: 06601101040030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7-588900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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