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军交二号公路(青年路)增设路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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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7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0513-875390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楠楠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如皋市军交二号公路(青年路)增设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军交二号公路(青年路)增设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如皋市军交二号公路(青年路)
2.1.2建设规模: 如皋市军交二号公路(青年路)增设路灯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含暂列金)。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两年。
2.1.5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为合格,竣工验收为优良。
2.2招标范围:青年路连接磨头机场、如港公路及G204,是区域东西向的一条主要集散公路,主要承担了周围居民的出行。照明设计起点西起磨头机场大门东侧100m,路线向东,终点至强盛路东侧,总长约2.968km,共设计路灯约83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R投标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路灯施工项目。
(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明;如项目为交通类项目,须提供交工验收证明;
(2)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3)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项目为交通类项目,时间以交工验收证明为准;
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路灯施工项目。
(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明;如项目为交通类项目,须提供交工验收证明为准;
(2)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3)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项目为交通类项目,时间以交工验收证明为准;
(4)项目负责人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交/竣工验收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注: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4.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证书持有人所在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名称不一致,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2)配备不少于2人的技术人员且需持有电工操作证,须提供电工证操作证及劳动合同。
3.4.3投标单位须配备高空作业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以上车辆如车辆为自有,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有效期内的车辆保单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行驶证中车主必须与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如车辆为租赁,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有效期内的车辆保单原件扫描件,行驶证中车主必须与租赁单位或租赁单位法人代表名称一致,如车主为租赁单位法人代表,须提供租赁单位营业执照。
3.5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10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人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被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8日0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0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行政服务中心B座3楼 地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
邮编:226500                      邮编:2265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0513-87539026               电话:177 1463 7590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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