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石镇莆兴二期华中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永道莆招字[2024]004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华中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程先生13959515628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先生183590311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道(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黄石镇莆兴二期华中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莆田福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莆田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长盛友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兴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恒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同源物业有限公司六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永道莆招字[2024]004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提供的承诺函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⑦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向永道(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上门、电子邮件方式及邮寄方式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7.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 9 :00 :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的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29日 9 :00 :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华中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华中村
邮 编: 351100
联 系 人: 程先生
联系方法: 13959515628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邮 编:351100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18359031183
邮 箱:554314532@qq.com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永道莆招字[2024]004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提供的承诺函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⑦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 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提供的资信证明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以本项要求为准。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向永道(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上门、电子邮件方式及邮寄方式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7.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 9 :00 :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的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29日 9 :00 :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华中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华中村
邮 编: 351100
联 系 人: 程先生
联系方法: 13959515628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邮 编:351100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18359031183
邮 箱:5543145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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