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徽商银行关于铜陵分行工程决算供应商(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1-10-20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蕾0551-6222020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铜陵分行工程决算供应商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N2021-10-2012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10705

开标采购日期: 20210728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沪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百分之四十九点八(小写:49.8%

评标情况: 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

地址: 铜陵市铜官区杨家山路999号义安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 方蕾

联系电话: 0551-62220209/15255163136

公示期: 20210729日至20210802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101010

联系人: 方蕾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5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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