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e-202208fj-016001001
预算金额16269.6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718-89896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恩施白酒生产经营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次)(HBXE-202208FJ-01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E-202208FJ-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白酒生产经营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2]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匠中匠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匠中匠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宣恩县珠山镇玉龙湾社区。
建设规模:恩施白酒生产经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7.25hm2(约258.7亩),厂区面积169708.92m2,年产酱香型白酒2500吨,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为58674.5m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17.25hm2(约258.7亩)范围内规划设计、初步设计的深化方案、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等;2.施工范围:建筑面积约为58674.5m2,根据已审批的施工设计图纸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酱香酿造车间、勾调车间和白酒库、包装车间、动力车间、锅炉房和制冷站、员工宿舍、食堂餐饮及室内体育馆、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酒糟处理车间、柴油发电机房、公厕等单体工程及室外场地和相关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且负责本项目所需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等工作,通过竣工验收(含项目周边环境及关系的协调),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工程质量保修(含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恩施白酒生产经营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20
合同估算价:16269.6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1)投标人须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施工负责人相应资质,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近两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1.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1.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7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 3.1 条相应资质要求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文件下载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异议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0718-8989606。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匠中匠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宣恩县珠山镇封口坝村金鑫玉龙湾39幢
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邮编:
445500
邮编:
445000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1931375999
电话:
0718-89896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bymxm@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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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3月23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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