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石村休闲旅游产业提升项目工程交易公告
金额
92.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条件 | |
大石村休闲旅游产业提升项目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大石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大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大石村 2.2控制价(估算价):92.49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84.167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用地总面积2038㎡(经济庭院236㎡,观景台和休息平台602㎡,1m宽登山步道1200㎡。具体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 | |
3.3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处于有效期内, 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28日08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时00分 5.2交易地点: 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大石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大石村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15160186350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大石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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