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
单位
具体要
求说明
单价
(元)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望城区2020年度松树打孔注药防治采购
药剂成本
支
黑麋峰国家森林公园及附近的古松树、大松树进行打孔注药防治,药剂为1万支。注射对象为胸径26厘米以上的松树。
8.00
10000支
80000.00
/
无
2
人工、食宿、交通
5.20
52000.00
3
器材器械耗损
2.00
20000.00
4
保险、税费
1.80
18000.00
5
其他
合计
19.00
190000.00
现场履行
3.3.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在项目实施中出现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 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3.2防治人员在防治过程中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注意施工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人身意外事故。乙方必须特别注意在林区施工 时的森林防火安全,如有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3.3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必须为防治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 责任。
3.3.4为严格规范作业管理,确认松木枯死木作业施工质量,一旦被发现施工过程中未按技术要求进行作业施工的,应及时整改。如因此造成损失 与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3.5作业过程中要避免造成第三方损失,如遇赔青、财物损毁等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2.1打孔注药防治防治要求及说明
1)打孔位置在树干距离地面1米左右处,采用穿孔器向下打孔,打孔角度为30-45°,孔直径约7毫米,孔深约3-7厘米。药物插入孔后,在瓶底开小孔,一定时间后将已注射完药瓶回收,并用木条(竹签)封孔。打孔位置需避开死节、受伤部位及枝桠下方,保证药物注射渗透性。注射量根据松树胸径大小和注射剂浓度确定,胸径26厘米以上至30厘米以内注射两针;胸径30厘米以上至35厘米以内注射3针,达到胸径35厘米的每5公分加一针,依次类推,剂量50 ml/针。
2)打孔注射药剂: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登记证(防治对象为天牛或松材线虫);生产许可证/批准证;农药标准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5.2.2资料档案收集与整理
负责收集与整理望城区防控区域2020年-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书面及电子材料,根据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的要求按期提交相应的资料。
5.3.1本项目按相关规定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費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负责与基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的协调工作。
6.2甲方负责与林权单位沟通取得枯死松树治理许可,需做好施工前期的相关政策宣导与等工作。
6.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给乙方服务费。
乙方职责和义务
6.4乙方负责组建施工专业队伍,任务人员数量根据甲方的工作量来确定,施工人员必须为18-6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的人员。
6.5乙方需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监管,完成甲方指定范围内的注药任务,严格按照要求施工。
6.6乙方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工具设备,承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药品使用和森林防火等安全责任。
6.7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有重大事故发生,乙方须承担保额外的赔偿。
6.8乙方负责施工所需要的油料、药物、等物资,负责因施工引起的纠纷赔偿协调和处理。
6.9乙方对注射的每一棵松树进行编号挂牌、经纬度定位、现场拍照、建立台账存档备查。
7.1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2如果乙方在距离甲方确定的最终期限前5天(2021年3月5日)未能完成注药总数的90%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其他行政禁令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况除外)。经双方商定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但最终期限不能超过2021年3月12日。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