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城区主要道路标线及公共停车位翻新施划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南和区城区主要道路标线及公共停车位翻新施划工程 已由 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南和区城区主要道路标线及公共停车位翻新施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4]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南和区城区主要道路标线及公共停车位翻新施划工程2.1.2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主要涉及建设大街、和阳大街、平安大街、幸福大街、天和路、祥和路、开元路。2.1.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绘制热熔标线31514.18平方米,网格线99.2平方米,车位2544平方米,南环清除标线1400.7平方米,21个交通岗10233.60平方米便道冷喷机动车位47824.70米,便道冷喷自行车位33769米。(详见工程量清单)。2.1.4质量标准:合格。2.1.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8 00:00 至 2024-09-24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无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滢涛,电话:0319-5278688,ZA777777@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4567997 电子邮箱:nhxtz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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