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朐县嵩山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临朐县嵩山生态旅游区2021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229.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临朐县嵩山生态旅游区2021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常家溜、西井两村282户采取电代煤方式,翁节、暖水河318户采取气代煤方式。 2、预算情况:本项目总预算是229.352418万元,A包气代煤施工88.196096万元;B包电代煤施工139.092150万元;C包监理2.064172万元。资金性质为财政+自筹资金,已落实。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二、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完成常家溜、西井两村282户电代煤工作,翁节、暖水河318户气代煤工作。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21】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项目工期: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7月5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7-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嵩山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临朐县嵩山生态旅游区发展服务中心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0536-362761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江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1281号 |
联系人:董磊 |
联系方式:0536-2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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