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3050]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项目编号:JG2024-3050]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180501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电话:020-81805018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日期:2024年07月23日 附件:资审公示(高质量检测).pdf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高质量检测)-无姓名.pdf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项目编号:JG2024-3050]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惠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东稳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真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建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广东雄炜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白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180501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电话:020-81805018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日期:2024年07月23日 附件:资审公示(高质量检测).pdf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高质量检测)-无姓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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