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通用零备件(分采)供应商建库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GXTC-C-231170026
一、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通用零备件(分采)供应商建库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C-231170026
三、原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四、变更内容:
(一)原文件条款: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2.2技术评分(70分)质量保障能力-供货渠道验证(20分):“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以有效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已取得的相关品牌供货渠道验证资料。已取得《招标内容及要求》中Ⅰ类品牌供货渠道验证资料,每提供一个品牌得4分;Ⅱ类品牌每提供一个品牌得2分;Ⅲ类品牌每提供一个品牌得1分。本项满分20分。(注:供货渠道验证资料包括供货证明书或有效合同(订单),其中有效合同(订单)须在开标日仍然有效。投标单位提供的供货渠道验证资料须可追溯到货物制造商。投标文件内提供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复印件不清晰不计分)”
本次变更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2.2技术评分(70分)质量保障能力-供货渠道验证(20分):“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以有效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已取得的相关品牌供货渠道验证资料。已取得《招标内容及要求》中Ⅰ类品牌供货渠道验证资料,每提供一个品牌得4分;Ⅱ类品牌每提供一个品牌得2分;Ⅲ类品牌每提供一个品牌得1分。本项满分20分。(注:供货渠道验证资料包括授权书、供货证明书、有效合同(订单)、增值税发票或有效协议的任一资料。其中授权书和有效协议须在开标日仍然有效,供货证明书、有效合同(订单)、增值税发票须为2021.1.1-2023.9.1之间签订或开具。投标人提供的代货渠道验证资料须可追溯到货物制造商。投标人为所供货物制造商的,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的,经签字盖章按相应加分项计分)。”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1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三)其他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南街489号
联系人:马绍恒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络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天源财汇中心C座15层
联系人:太鸿瑛、胡龙龙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一、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通用零备件(分采)供应商建库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C-231170026
三、原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四、变更内容:
(一)原文件条款: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2.2技术评分(70分)质量保障能力-供货渠道验证(20分):“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以有效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已取得的相关品牌供货渠道验证资料。已取得《招标内容及要求》中Ⅰ类品牌供货渠道验证资料,每提供一个品牌得4分;Ⅱ类品牌每提供一个品牌得2分;Ⅲ类品牌每提供一个品牌得1分。本项满分20分。(注:供货渠道验证资料包括供货证明书或有效合同(订单),其中有效合同(订单)须在开标日仍然有效。投标单位提供的供货渠道验证资料须可追溯到货物制造商。投标文件内提供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复印件不清晰不计分)”
本次变更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2.2技术评分(70分)质量保障能力-供货渠道验证(20分):“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以有效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已取得的相关品牌供货渠道验证资料。已取得《招标内容及要求》中Ⅰ类品牌供货渠道验证资料,每提供一个品牌得4分;Ⅱ类品牌每提供一个品牌得2分;Ⅲ类品牌每提供一个品牌得1分。本项满分20分。(注:供货渠道验证资料包括授权书、供货证明书、有效合同(订单)、增值税发票或有效协议的任一资料。其中授权书和有效协议须在开标日仍然有效,供货证明书、有效合同(订单)、增值税发票须为2021.1.1-2023.9.1之间签订或开具。投标人提供的代货渠道验证资料须可追溯到货物制造商。投标人为所供货物制造商的,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的,经签字盖章按相应加分项计分)。”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1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三)其他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南街489号
联系人:马绍恒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络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天源财汇中心C座15层
联系人:太鸿瑛、胡龙龙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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