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政采磋﹝2022﹞15号长宁县老翁镇黎明村2022年新型养牛场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金额
225.1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长政采磋﹝2022﹞15号
预算金额225.15万元
招标公司长宁县老翁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189909118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公告正文
长政采磋﹝2022﹞15号长宁县老翁镇黎明村2022年新型养牛场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1: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宁县老翁镇黎明村2022年新型养牛场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1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长政采磋﹝2022﹞15号 项目名称:长宁县老翁镇黎明村2022年新型养牛场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158935万元 最高限价:225.158935万元 采购需求:建设用地共计8979.59平方米,设计存栏能力为211头牛,建设内容:一号牛舍、二号牛舍、配电房、蓄水池、饲料加工用房、牛场大门及车辆消毒池、生活办公区用房、隔离舍、粪污收集池、搅拌池及粪污收集管道、堆粪棚、厌氧发酵池、氧化池、化尸池、排水沟及检查井、围栏、电力设施和给排水安装。具体施工内容须按照“长宁县老翁镇黎明村2022年新型养牛场建设项目施工图”和“长宁县老翁镇黎明村2022年新型养牛场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进场施工,施工周期为9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为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川备案证明; 4.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获取时间:2023-03-07 00:00:00至2023-03-16 23:59:00,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以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 获取方式及地点:凭数字证书登录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03-17 09:30:00,开标地址: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室。 (二)递交方式:以该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三)本次政府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
五、开启 |
时间:2023-03-17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信息发布: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老翁镇人民政府 地址:老翁镇长安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716173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990911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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