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机场片区排污区预可行性研究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厦门市政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桂女士1895921052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3
公告正文
新机场片区排污区预可行性研究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16:15:15 招标项目编码新机场片区排污区预可行性研究服务 招标单位名称厦门市政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厦门市政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金工18559258319 项目主要内容(1)陆域大嶝污水厂排污情况分析 调查排污区陆域污水厂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进出水水质指标等,并进行区域入海排放污染源强情况分析。 (2)排污区所在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与论证 通过搜集排污区所在海域水文、海水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生态等环境质量现状资料,必要时进行适当布站调查,摸清区域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并分析论证,为进一步开展海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基础。 (3)排污区所在海域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论证 进行多工况、多情景条件,尾水排放数值模拟计算,分析并论证尾水排放对排污区的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 (4)排污区毗选方案分析与论证 针对不同排污区环境条件,进行排污区毗选方案分析。 (5)排污区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进行排污区与国家地方有关排污设置法律法规的符合性,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规划》、《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厦门市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等功能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6)排污区设置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建议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排污规定,结合拟选排污区特定环境条件,提出排污区设置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本项目采取“信用承诺制”,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响应货物或服务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经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信息查询,有失信信息记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间内的供应商不能成为合格响应供应商;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成交候选资格。 4.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响应: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响应供应商不得与本次磋商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若接受联合体磋商,则两个响应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相关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全部特定条件,如联合体各方中没有一方符合全部特定条件的,该联合体响应无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3)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包含此项内容。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磋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响应。 8.响应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响应行为并作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响应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响应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响应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5)响应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响应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 (8)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2)不同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供应商参加项目答疑会、参加磋商的; (1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12 月 2 日至2022年 12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可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403室查阅并获取磋商文件,或通过电子邮箱(xmjjzx@163.com)直接获取。联系人:桂女士,联系电话:189592105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40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者,详见第五条所注明的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上午9:00 投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一楼会议室。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代理机构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153500105250369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市营业部
发布时间2022-12-02 16:15:15 招标项目编码新机场片区排污区预可行性研究服务 招标单位名称厦门市政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厦门市政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金工18559258319 项目主要内容(1)陆域大嶝污水厂排污情况分析 调查排污区陆域污水厂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进出水水质指标等,并进行区域入海排放污染源强情况分析。 (2)排污区所在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与论证 通过搜集排污区所在海域水文、海水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生态等环境质量现状资料,必要时进行适当布站调查,摸清区域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并分析论证,为进一步开展海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基础。 (3)排污区所在海域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论证 进行多工况、多情景条件,尾水排放数值模拟计算,分析并论证尾水排放对排污区的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 (4)排污区毗选方案分析与论证 针对不同排污区环境条件,进行排污区毗选方案分析。 (5)排污区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进行排污区与国家地方有关排污设置法律法规的符合性,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规划》、《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厦门市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等功能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6)排污区设置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建议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排污规定,结合拟选排污区特定环境条件,提出排污区设置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本项目采取“信用承诺制”,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响应货物或服务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经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信息查询,有失信信息记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间内的供应商不能成为合格响应供应商;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成交候选资格。 4.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响应: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响应供应商不得与本次磋商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若接受联合体磋商,则两个响应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相关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全部特定条件,如联合体各方中没有一方符合全部特定条件的,该联合体响应无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3)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包含此项内容。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磋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响应。 8.响应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响应行为并作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响应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响应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响应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5)响应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响应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 (8)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2)不同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供应商参加项目答疑会、参加磋商的; (1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12 月 2 日至2022年 12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可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403室查阅并获取磋商文件,或通过电子邮箱(xmjjzx@163.com)直接获取。联系人:桂女士,联系电话:189592105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40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者,详见第五条所注明的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上午9:00 投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一楼会议室。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代理机构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153500105250369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市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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