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半导体道路照明节能灯具采购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14-0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美意0571-512147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半导体道路照明节能灯具采购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一、浙江正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简称申请人)就半导体道路照明节能灯具采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只有本次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在招标人实施的该类具体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采购范围

ZB14-054

ZB14-054-001

半导体道路照明节能灯具采购供应商资格预审

1

按招标人提供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半导体道路照明灯具设计、制造、供货与技术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电光源、灯具、LED照明器材等设计、制造),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

2、 具有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半导体道路照明灯具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3、 申请人不应为设备/材料的代理商、经销商。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申请。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 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的除外)。

7、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的除外)。

8、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供应商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的除外)。

9、 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通报批评或投诉。

10、申请人必须具有生产相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1、申请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进入详细评审的申请人小于等于20家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5名申请人为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的申请人大于20家小于等于40家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8名申请人为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的申请人大于40家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10名申请人为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申请文件须于 20141014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交到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杭州市屏风街31号)。如时间、地点有改变,招标人将提前通知,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于 2014923 2014 年9 月29 16:00时通过《新能量电力商务网》(www.freshpower.cn)发售,每个申请人收取标书费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申请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项目名称”及分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分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0571-51214980(传真中除应注明分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外,还应注明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传真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财务人员李莹怡,0571-51214781)

2)申请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申请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在交款完成后应及时将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浙江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屏风街31号)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将不予开通网上权限。

3)申请人在网上进行标书的购买的程序:先注册并登录招标人指定的招投标交易平台“新能量电力商务网”(www.freshpower.cn)点击购买拟参与相应项目,再根据(1)和(2)的要求支付标书费并将付款底单传真至财务,待财务确认开通权限后即可在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注意:在本次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标书购买程序操作并成功支付标书费才视为成功报名(以支付凭证上的交易时间为准)。

4)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体育场路支行

银行帐号:1202021009900005703

汇款摘要: ZBxx-xxxx-x)标书费

5)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莹怡

联系电话:0571-51214781

传真:0571-51214980

6)标书费发票领取地址:杭州市屏风街31号供应商服务大厅。

六、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新能量电力商务网http://www.freshpower.cn/

七、如果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对其中内容有疑义,请通过新能量电力信息网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

八、申请人在“新能量电力商务网(www.freshpower.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需要在项目申请截止之前,在“新能量电力商务网(www.freshpower.cn)”首页下载最新版的投标信息二维码软件及操作手册,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及所参加项目信息内容并生成相应投标信息二维码图标,打印该二维码图标(该页无需封装),递交申请文件时现场扫描申请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申请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注:编制二维码文件时需填写的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信息要求按照本公告招标项目概况表中对应的字段内容规范填写。

二维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571- 5121482351214747

申请人针对招标人指定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会员注册、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1- 512148055121480151214816

九、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78

邮编:310003

联系人:刘美意

电话:0571-51214792

传真:0571-51214880

浙江正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 9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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