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8097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欣荣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6
公告正文

泗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097001001

江苏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泗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规划设计已经宿高标办﹝202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李口镇、三庄镇、庄圩乡境内

1.2 工程规模:

泗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计划建设面积1.4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实际面积以上级批复为准)。

1.3 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 10 天内完成项目选项入库、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2)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具体时间满足上级要求)。

3)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 20 天内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及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1-2007 规定)、预算、标底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

4)规划设计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施工现场配备不少于1名设计人员驻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及时对现场变更情况审核、出具设计图纸,对竣工验收情况提出意见、签字确认)。

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不可更改的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及一套 CAD 设计图纸。

1.4 质量要求:

1)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上述要求在项目实施期内有变化的,按最新变化后的规定执行。

2)规划内容及工程定点定位必须通过水利行政管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和审批。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

2)设计文件完成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的 30%

3)工程完成 90%时付至合同价的 70%

4)工程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97%

5)余款在市级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位于泗阳县境内部分乡镇(具体以上级批复和招标人确定为准),计划建设面积约1.4万亩(实际面积以上级批复和招标人确定为准)。

招标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泗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报告、项目建议书、地质勘察、地形测绘(含新增耕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设计阶段的智慧农业设计、设计概预算、年度计划编制等各阶段的规划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节余资金和审计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规划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地形测绘资料等)及有关技术资料。

 招标预算价及最高限价:农开工程概算程序生成的勘测设计费用的 95%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其中: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1

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

2)评标基准价为:农开工程概算程序生成的勘测设计费用的95%

3)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基本分 10 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低 1 个百分点加 2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本项最高得24 分。 即:如报价为“农开工程概算程序生成的勘测设计费用的 92.2%的,其得分为:10+95-92.2*2=10+5.6=15.6 分。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4.00

2

项目负责人职称、执业资格、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10.00

3

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选派的其他人员职称、执业资格

16.00

4

投标人业绩

8.00

5

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

42.00












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对应评标办法章节。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类别和等级:

    (1)规划类资质:具有二级及以上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或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评价推荐证书或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2)设计类资质: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勘察类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 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投标人若不同时具备以上规划、设计、勘察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满足上述“规划类资质”单位不得多于一家,满足上述“设计类资质”单位也不得多于一家,满足上述“勘察类资质”可以是勘察和测量两个单位,且不得多于两家。即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多于四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上述规定的“设计类资质”单位。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人员)

4.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4.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4.3.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规划或设计或勘察或测量资质和相应能力;

4.3.4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4 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2.1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5.9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有上述情形。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 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和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现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假借别人资质、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并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9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209:0020231228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116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5278110

8.2.2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运河大道东侧绿都第一城S2104

地址:泗阳县泗水古城商业街B02栋三楼

联系人:陈宇

联系人:杨欣荣

电话:18360054208

电话:0527-85221718      150510047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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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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