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2024年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悬索桥部分除湿设备更换工程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2024年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悬索桥部分除湿设备更换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印发皖通公司代管管理单位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皖通高速投〔2024〕3号
1.4 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C202410220813
2.2招标类别:工程类。
2.3项目概况: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位于G4221沪武高速,由南引桥、右汊斜拉桥、江心洲引桥、左汊悬索桥、北引桥组成,全长20.22KM。桥梁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100km/h整幅宽33米,其中左汊悬索桥采用
三塔两跨布置,跨径为1080米。本项目拟对左汊悬索桥6座鞍罩、3座锚室、3座上横梁处的除湿设备进行整体更换,合计12套除湿设备。
2.4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
2.5招标项目概算:450万元。
2.6项目限价:440万元。
2.7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对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左汊悬索桥6座鞍罩、3座锚室、3座上横梁处的除湿设备进行整体更换,合计12套除湿设备。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不含钢箱梁内的除湿系统)中所列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设备等要求如下,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主跨跨径不小于300米的悬索桥主缆除湿施工业绩(包含新建施工或养护改造施工)。 |
注: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书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9.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上述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信誉要求的承诺书。 |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2)持有有效的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担任1个主跨跨径不小于300米的悬索桥主缆除湿施工项目经理的项目业绩。 |
技术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担任1个主跨跨径不小于300米的悬索桥主缆除湿施工项目总工的项目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附合同甲方出具的人员证明材料;
(2)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保缴费信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中任意一项,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并加盖缴费单位证明专用章;
(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必须为已交工或完工的工程业绩。
(4)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010-8639234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
招标经办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 马鞍山经济开发区凌霄大道450号
联系人:严 工
电 话:18225767135
11.2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11.3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4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11、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12.3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12.4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办事指南”-“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13.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账号:176753693958
或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9672
注: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专用账号,投标人在汇保证金时应仔细核对,由投标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