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服装采购(一包)
项目编号:HDWH-2020-0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0日
采购日期:2020年08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江阴市新桥镇
中标金额:104348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向筑、钱毅、高伟、余宝华、陈晔
采购人名称: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县
联系人:严工
联系方式:0553-83000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外包产业园
项目负责人:宋工 联系电话:18895325665
收费标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代理费金额:12287元
公告期限:2020年08月12日至2020年08月13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外包产业园,联系电话:1889532566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业绩: 1.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春夏季收费职业服装采购及服务总合同,金额21518900元,日期:2020.5.20。
2.产品购销合同,金额:14560000元,日期:2018.7.15。
3.全省员工行服制作合同,12098770.53元,日期2020.5.1。
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春夏季收费职业服装采购及服务总合同,金额11582884元,日期:2020.5.20
5.佛山地铁客运制服采购项目(分包1),金额11445801元,日期:2019.4.11。
6.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同,11252338元,日期:2020.3.15。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员工工装项目集中采购购货合同,10327304元,日期:2017.9.13。
8.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护保障类工服采购(第三批)项目1标段合同文本,金额10092860元,日期:2019.4.8。
9.服装采购合同,金额9980500元,日期:2019.12.31。
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