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公告:桐城市中医医院在用医用耗材询价(2023年第九批)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因2023年第九批在用耗材询价项目第一次、第二次询价期间有效报价不足开标要求,现进行第三次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TZYCG-2023038
2.项目名称:桐城市中医医院在用医用耗材询价(2023年第九批)
3.采购方式:询价,按需采购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主要标的物:一氧化碳检测器、球囊扩张导管等
6.分包情况:分2个包,按包报价。
7.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详见本项目附件1:1包、2包《采购需求与报价表》
二、相关要求
1.报价单位资质
(1)报价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单位具备经营本项目产品所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2.产品要求
(1)本项目产品若为医疗器械,报价单位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本项目品若为消毒产品,报价单位应提供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的卫生许可批件、检验报告等必要资料的复印件。
报价须知(1)报价单位应认真审阅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附件要求,若报价单位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若涉及分包并要求按包报价的,报价单位可任选一个包或多个包报价,一份报价文件限投一个包,包内单价、总价不得有漏项,单价与总价计算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若要求分项报价的,报价单位可任选一个产品或多个产品报价。
(3)报价包含货物、运费、税费、技术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只允许报价单位提供一个报价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报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报价。
(6)报价单位须对产品技术要求逐一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时提交技术要求响应表及有关证明文件。
(7)报价单位应根据自身的供货能力及产品授权范围,保证产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能够正常组织货源,一旦报价,即表示报价单位有能力按照医院要求提供产品,并保证实际提供的产品与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位、生产企业完全相同。
(8)本项目标的物若为检验仪器的配套检验试剂,中标单位须提供试剂供货期间配套设备的免费全保服务,报价时提交设备免费全保服务承诺书。
(9)本项目标的物若为检验试剂、高值耗材,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1月内或签订合同前与我院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立该项目产品的配送关系。
(10)报价时提交《诚信投标承诺书》
(1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文件装订提供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所有页面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封印,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别,报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评标方法
1.采用符合性审查低价中标法。
2.在满足要求、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按投标报价低者依次确定中标候选顺序,可根据产品特点确定两个预中标单位。
3.若出现多家报价单位的报价并列最低,评标委员会可根据产品性价比或选择现场抽签方式或要求报价单位二次竞争性报价,以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4.不承诺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四、成交结果发布
发布平台:桐城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tczhongyi.com/)
公示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一预中标单位为成交单位,颁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二预中标单位(若设第二预中标单位的)为备选成交单位,作为递补备选供货单位。
五、采购及配送服务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我院项目管理部门对接后续采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转让中标产品,对无法按中标价格供货的中标单位,取消2年内在我院报价资格。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1.设备类:
(1)供货期:15日历天。
(2)货物要求:须全新(成交前一年内生产)、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最新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
(3)质保期:二年,另有要求的除外。
(4)付款方式:单价1万元以上设备,在货物安装、验收、培训合格后,首付合同款90%,余款满一年付清,不计利息;1万元以下小型设备按医院财务管理规定,一般一次性付清。
2.卫生材料、试剂、小器械类
(1)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中标新产品自首次采购起试用期1个月(中标产品与我院正式在用厂家、规格、型号一致的除外),根据产品质量、功能等试用情况,决定是否签订正式采购合同。若产品试用不合格,转由第二中标品牌替补试用。
(2)采购期:二年,期间不作价格调整(政策原因除外)。
(3)报价单位应保证合同期内产品齐全,供货及时。
(4)产品在保质期内,因质量问题须无条件退换货。
(5)若中标产品在我院使用过程中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的,中标单位须负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质量问题引发医疗纠纷的,中标单位须负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付款方式:按医院财务管理规定。
六、报价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报价地址:桐城市中医医院(桐城市同安路270号)综合采购办公室
2.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11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部门:综合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6-5638987
2.项目科室:医学工程科 联系人:方科长 电话:0556-3570069
3.监督部门:行风监察室 联系人:汪主任 电话:0556-3570058附件:附件1:1包采购需求与报价表.xlsx [10.4 KB] 附件:附件1:2包采购需求与报价表.xlsx [11.1 KB] 附件: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docx [12.6 KB]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TZYCG-2023038
2.项目名称:桐城市中医医院在用医用耗材询价(2023年第九批)
3.采购方式:询价,按需采购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主要标的物:一氧化碳检测器、球囊扩张导管等
6.分包情况:分2个包,按包报价。
7.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详见本项目附件1:1包、2包《采购需求与报价表》
二、相关要求
1.报价单位资质
(1)报价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单位具备经营本项目产品所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2.产品要求
(1)本项目产品若为医疗器械,报价单位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本项目品若为消毒产品,报价单位应提供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的卫生许可批件、检验报告等必要资料的复印件。
报价须知(1)报价单位应认真审阅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附件要求,若报价单位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若涉及分包并要求按包报价的,报价单位可任选一个包或多个包报价,一份报价文件限投一个包,包内单价、总价不得有漏项,单价与总价计算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若要求分项报价的,报价单位可任选一个产品或多个产品报价。
(3)报价包含货物、运费、税费、技术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只允许报价单位提供一个报价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报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报价。
(6)报价单位须对产品技术要求逐一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时提交技术要求响应表及有关证明文件。
(7)报价单位应根据自身的供货能力及产品授权范围,保证产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能够正常组织货源,一旦报价,即表示报价单位有能力按照医院要求提供产品,并保证实际提供的产品与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位、生产企业完全相同。
(8)本项目标的物若为检验仪器的配套检验试剂,中标单位须提供试剂供货期间配套设备的免费全保服务,报价时提交设备免费全保服务承诺书。
(9)本项目标的物若为检验试剂、高值耗材,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1月内或签订合同前与我院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立该项目产品的配送关系。
(10)报价时提交《诚信投标承诺书》
(1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文件装订提供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所有页面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封印,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别,报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评标方法
1.采用符合性审查低价中标法。
2.在满足要求、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按投标报价低者依次确定中标候选顺序,可根据产品特点确定两个预中标单位。
3.若出现多家报价单位的报价并列最低,评标委员会可根据产品性价比或选择现场抽签方式或要求报价单位二次竞争性报价,以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4.不承诺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四、成交结果发布
发布平台:桐城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tczhongyi.com/)
公示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一预中标单位为成交单位,颁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二预中标单位(若设第二预中标单位的)为备选成交单位,作为递补备选供货单位。
五、采购及配送服务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我院项目管理部门对接后续采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转让中标产品,对无法按中标价格供货的中标单位,取消2年内在我院报价资格。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1.设备类:
(1)供货期:15日历天。
(2)货物要求:须全新(成交前一年内生产)、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最新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
(3)质保期:二年,另有要求的除外。
(4)付款方式:单价1万元以上设备,在货物安装、验收、培训合格后,首付合同款90%,余款满一年付清,不计利息;1万元以下小型设备按医院财务管理规定,一般一次性付清。
2.卫生材料、试剂、小器械类
(1)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中标新产品自首次采购起试用期1个月(中标产品与我院正式在用厂家、规格、型号一致的除外),根据产品质量、功能等试用情况,决定是否签订正式采购合同。若产品试用不合格,转由第二中标品牌替补试用。
(2)采购期:二年,期间不作价格调整(政策原因除外)。
(3)报价单位应保证合同期内产品齐全,供货及时。
(4)产品在保质期内,因质量问题须无条件退换货。
(5)若中标产品在我院使用过程中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的,中标单位须负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质量问题引发医疗纠纷的,中标单位须负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付款方式:按医院财务管理规定。
六、报价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报价地址:桐城市中医医院(桐城市同安路270号)综合采购办公室
2.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11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部门:综合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6-5638987
2.项目科室:医学工程科 联系人:方科长 电话:0556-3570069
3.监督部门:行风监察室 联系人:汪主任 电话:0556-3570058附件:附件1:1包采购需求与报价表.xlsx [10.4 KB] 附件:附件1:2包采购需求与报价表.xlsx [11.1 KB] 附件: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docx [1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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