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拍卖公告
金额
1.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181362195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资产处置行为,维护政府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政府资产损失,经永丰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按程序审核,并报请永丰镇人民政府同意,永丰镇便民服务中心决定对其管理的一批永丰镇敬老院废旧物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
永丰镇敬老院废旧物资一批,2024年10月经泰州嘉和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值为人民币12554元。物资详情详见评估报告(附件一),评估报告编号:泰嘉评咨报字(2024)第37号。
二、招标底价:
人民币12554元。
三、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四、评标、定标的方式:
明标明投,出最高价者中标。
五、注意事项:
1、按招标底价全额缴纳投标底标金人民币12554元,投标底标金缴纳必须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兴化市永丰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兴化市农商行永丰支行,账号:3212810501201000008849,且交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一律拒绝接受。对参标末中标人所交的投标底标金全额退还(无息),并通过银行汇款方式退至投标人的账户。
2、投标人在报名前应主动到兴化市永丰镇敬老院实地查看该批物资。不得随意报名。
3、成交后,请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兴化市永丰镇敬老院完成该批物资交接,永丰镇便民服务中心不负责该批物资的运送及安装,由此产生的相关运输及安装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为自然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人为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负责人本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标规则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缴款票据参加招标;报名者不按时到会或到会不参加投标,或中标不接标的,报名时所缴的投标底标金不予退还。
2、报名者进入招标会场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安排,按指定位置就座,服从主持人的统一指挥。对扰乱会场秩序和影响正常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所缴的投标底标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次竞标的方式为明标明投,报名者的投标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凡报名者必须参加竞标,竞标数额每次以100元为标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只有一个报名的,以标底价加100元中标。
4、严禁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中标方的中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相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七、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25日,上午8:30 —11:00 ,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永丰镇便民服务中心,沈先生,18136219580,逾期不予补报。开标地点:永丰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四楼会议室。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有关未尽事宜在招标时面谈。
附件一:永丰镇敬老院废旧物资评估报告
附件二:永丰镇敬老院废旧物资买卖协议
兴化市永丰镇便民服务中心
兴化市永丰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永丰镇敬老院废旧物资评估报告.pdf
兴化市永丰镇敬老院废旧物资买卖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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