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征地拆迁、迁改工程等第三方审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征地拆迁、迁改工程等第三方审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23-13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根据《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批复同意立项;《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92号)及《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工程初步设计及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76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根据《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委托设管理协议书》(合同编号:广铁合广工指(2020)0001号),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工程委托我指挥部建设管理。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国铁集团、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广东省占80%,国铁集团占20%。征地拆迁由广东省负责。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境内 。
2.2 建设项目规模:
(1)广湛高铁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350 km/h沿海铁路客运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广东省境内,线路自广州枢纽广州站引出,沿途经过广州、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等市,终至规划湛江北站。代建工程位于广州市、佛山市境内,包括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其中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包含DK0+000~DK24+000段广湛高铁正线(含广州西至三眼桥三四线,7.143公里);广州西站至白云站联络线(双线)1.074公里;改建京广上行线1.562公里。
(2)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投资776.96亿元,其中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约 199.1 亿元。项目建设总工期 5 年。
2.3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5年,本第三方审价服务期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拟招标范围为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的征地拆迁、迁改工程、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变更设计(不含广湛高铁联络线变更设计)等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
2.5主要内容
2.5.1征地拆迁
①对征地拆迁进行过程监督和审价。审核是否合法合规、权属合法、界址清楚、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审核是否满足本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相关费用确认的要求;审核是否满足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对办理土地证的要求;审核是否满足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
②审核涉及征地拆迁的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批准文件齐全。
③审核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会议纪要要求,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④审核是否按国家规定交纳了各种税费,符合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费用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
⑤审核征用耕地部分占补平衡措施是否已落实。
⑥全过程监督征拆实施单位对土地、青苗、建(构)筑物、设备等征拆物品进行实地测量、清点,确保征地拆迁数量真实、准确。
⑦审核所有土地、青苗、建(构)筑物及其他补偿的合同书与“征地、拆迁补偿清册收”(付)款凭证是否金额、数据一致。
⑧审核是否出现“搭车、圈地”等违法用地现象。
⑨对涉及本项目相关县区市的征拆工作做出整体评价。
⑩按施工用地图(含设计变更)确定的设计数量、补偿金额和依据施工现场合理、合法发生的设计以外的数量、补偿金额分别进行统计,同时对补偿标准、金额进行审核。
?详细审核项目征地拆迁实际支付费用的金额,包括征拆范围是否符合审核工作依据,征地拆迁数量、类别认定是否准确真实、符合程序,征拆取费标准是否合规合理,征拆数量、类别认定相关凭证是否完整。
?审核征地拆迁已拨付资金流向是否合法合规、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
?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清册”是否按本工程征拆管理办法编制。
?对企业及厂房、城市房屋拆迁等搬迁采用评估办法进行补偿的项目,审核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评估数量、类别认定是否准确真实,取费、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审核因铁路建设引起地方要求产生的沟渠顺接、水库坝塘还建、路损、震损、水损、灰尘、泥浆、噪音污染等其他地方维稳及政策性要求发生的相关补偿费用项目,费用编制是否正确,取费、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铁集团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等。
上述工作中:一是征地拆迁调查阶段征拆数量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参与调查过程并对调查进行抽查复核,出具审核报告作为建设单位实物确认的依据。二是征地拆迁费用预算审核。各地根据调查资料编制费用预算,经审核后的预算作为投资控制、资金拨付依据。三是概算调整(分阶段清理和征迁工作全部完成二个阶段)。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原因说明等,配合建设单位编制概算调整报告。
2.5.2道路改移、三电迁改、通信防干扰和油、燃气、水管路迁改(含地面、地下各种管线迁改等)
①迁改工程(含道路改移)的过程参与,迁改工程的数量确认、费用审核,国防光(电)缆、高压燃油(气)管道、给排水主干管路等设备及其相关设施迁改方案的审核,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方案的咨询、合同的谈判、费用的核定;对个案、特殊项目进行咨询、审价。
②审核迁改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审核迁改工程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④审核迁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⑤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⑥按甲方要求分阶段出具审价报告及总报告(含对应的按甲方上级单位要求格式的分类统计报表)。
2.5.3材料价差
①审核施工期产生的甲供料设备价差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指定的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电价差、火车运价差、变更设计材料价差及其他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可调整的差价。
②配合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进行阶段性调整并出具阶段性审价报告,为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的验工计价工作提供依据。
③配合建设单位对批准调整后的各项价差进行分劈等工作。
④配合建设单位在概算清理、竣工决算等阶段对材料价差的调整及结算等工作,并出具最终审价报告。
2.5.4岩溶处理
审核数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定额及费率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签认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签认手续的齐全性和真实性。
2.5.5变更设计
①工程的过程参与,工程的数量确认、费用审核,对个案、特殊项目进行咨询、审价。
②审核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审核工程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④审核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⑤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⑥按甲方要求出具审价报告(含对应的要求格式的分类统计报表)。
2.5.6与建设单位现场指挥部合署办公,并负责相关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5.7 工程量清单如下:
备注:①被审价项目造价为估算价。②最终的第三方审价费用以批准的被审价项目费用与中标的审价费率共同确定。③征地拆迁、道路改移及迁改工程、岩溶处理计算基数按照最终批准的费用总额进行计算;变更设计计算基数按照最终批准的变更设计增减额的绝对值进行计算,材料价差计算基数按照每季度最终批准的材料价差增减额的绝对值进行计算。④不需要审价的项目,其审价费用相应取消。
2.6标段划分:本次拟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GZZX5标段。
2.7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经营范围的查询地址和网页截图),并提供企业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1.1 标段编号:GZZX5标段。
(1)资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2019 年~ 2021 年(近3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业绩要求:①近5年(2018年5月~2023年5月)具有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线性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审价咨询业绩(审价咨询内容应包含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迁改(含三电)工程、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以业务约定书或合同为准)。
②近5年(2018年5月~2023年5月)完成的第三方审价项目中,有单项审价总额超过10亿元或审价合同标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4)人员、设备要求:
项目负责(主审)人要求:项目负责(主审)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执业经历,应主持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线性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或迁改工程或材料价差的审价工作。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设备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主审)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主审)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文件中所列主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其他情形: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4月20日9时至2023年4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并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crmscgz03@163.com,此为招标文件下载确认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0050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3年5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2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2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10时0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2023年 月 日9时00分至2023年 月 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 月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广九社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25楼
邮 编:510199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李铁梅、刘育初、张晓东
电话:020-61333211、020-61333324
电子邮件:gtgzzh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编:100073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郭工、刘工
电 话:18127445505
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4月14日
招标编号:ZX-2023-13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根据《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批复同意立项;《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92号)及《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工程初步设计及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76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根据《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委托设管理协议书》(合同编号:广铁合广工指(2020)0001号),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工程委托我指挥部建设管理。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国铁集团、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广东省占80%,国铁集团占20%。征地拆迁由广东省负责。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境内 。
2.2 建设项目规模:
(1)广湛高铁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350 km/h沿海铁路客运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广东省境内,线路自广州枢纽广州站引出,沿途经过广州、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等市,终至规划湛江北站。代建工程位于广州市、佛山市境内,包括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其中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包含DK0+000~DK24+000段广湛高铁正线(含广州西至三眼桥三四线,7.143公里);广州西站至白云站联络线(双线)1.074公里;改建京广上行线1.562公里。
(2)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投资776.96亿元,其中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约 199.1 亿元。项目建设总工期 5 年。
2.3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5年,本第三方审价服务期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拟招标范围为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的征地拆迁、迁改工程、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变更设计(不含广湛高铁联络线变更设计)等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
2.5主要内容
2.5.1征地拆迁
①对征地拆迁进行过程监督和审价。审核是否合法合规、权属合法、界址清楚、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审核是否满足本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相关费用确认的要求;审核是否满足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对办理土地证的要求;审核是否满足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
②审核涉及征地拆迁的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批准文件齐全。
③审核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会议纪要要求,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④审核是否按国家规定交纳了各种税费,符合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费用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
⑤审核征用耕地部分占补平衡措施是否已落实。
⑥全过程监督征拆实施单位对土地、青苗、建(构)筑物、设备等征拆物品进行实地测量、清点,确保征地拆迁数量真实、准确。
⑦审核所有土地、青苗、建(构)筑物及其他补偿的合同书与“征地、拆迁补偿清册收”(付)款凭证是否金额、数据一致。
⑧审核是否出现“搭车、圈地”等违法用地现象。
⑨对涉及本项目相关县区市的征拆工作做出整体评价。
⑩按施工用地图(含设计变更)确定的设计数量、补偿金额和依据施工现场合理、合法发生的设计以外的数量、补偿金额分别进行统计,同时对补偿标准、金额进行审核。
?详细审核项目征地拆迁实际支付费用的金额,包括征拆范围是否符合审核工作依据,征地拆迁数量、类别认定是否准确真实、符合程序,征拆取费标准是否合规合理,征拆数量、类别认定相关凭证是否完整。
?审核征地拆迁已拨付资金流向是否合法合规、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
?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清册”是否按本工程征拆管理办法编制。
?对企业及厂房、城市房屋拆迁等搬迁采用评估办法进行补偿的项目,审核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评估数量、类别认定是否准确真实,取费、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审核因铁路建设引起地方要求产生的沟渠顺接、水库坝塘还建、路损、震损、水损、灰尘、泥浆、噪音污染等其他地方维稳及政策性要求发生的相关补偿费用项目,费用编制是否正确,取费、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铁集团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等。
上述工作中:一是征地拆迁调查阶段征拆数量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参与调查过程并对调查进行抽查复核,出具审核报告作为建设单位实物确认的依据。二是征地拆迁费用预算审核。各地根据调查资料编制费用预算,经审核后的预算作为投资控制、资金拨付依据。三是概算调整(分阶段清理和征迁工作全部完成二个阶段)。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原因说明等,配合建设单位编制概算调整报告。
2.5.2道路改移、三电迁改、通信防干扰和油、燃气、水管路迁改(含地面、地下各种管线迁改等)
①迁改工程(含道路改移)的过程参与,迁改工程的数量确认、费用审核,国防光(电)缆、高压燃油(气)管道、给排水主干管路等设备及其相关设施迁改方案的审核,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方案的咨询、合同的谈判、费用的核定;对个案、特殊项目进行咨询、审价。
②审核迁改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审核迁改工程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④审核迁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⑤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⑥按甲方要求分阶段出具审价报告及总报告(含对应的按甲方上级单位要求格式的分类统计报表)。
2.5.3材料价差
①审核施工期产生的甲供料设备价差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指定的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电价差、火车运价差、变更设计材料价差及其他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可调整的差价。
②配合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进行阶段性调整并出具阶段性审价报告,为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的验工计价工作提供依据。
③配合建设单位对批准调整后的各项价差进行分劈等工作。
④配合建设单位在概算清理、竣工决算等阶段对材料价差的调整及结算等工作,并出具最终审价报告。
2.5.4岩溶处理
审核数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定额及费率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签认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签认手续的齐全性和真实性。
2.5.5变更设计
①工程的过程参与,工程的数量确认、费用审核,对个案、特殊项目进行咨询、审价。
②审核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审核工程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④审核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⑤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⑥按甲方要求出具审价报告(含对应的要求格式的分类统计报表)。
2.5.6与建设单位现场指挥部合署办公,并负责相关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5.7 工程量清单如下:
序号 | 审价项目 | 被审价项目造价(万元) | |
一 | 广湛高铁广佛段 | ||
1 | 土地征用补偿费及拆迁补偿费 | 724625 | |
2 | 道路改移、管线迁改工程 | 96409 | |
3 | 岩溶处理 | 20000 | |
4 | 材料价差 | 425 | |
5 | 变更设计 | 40000 | |
二 | 广湛高铁联络线 | ||
1 | 土地征用补偿费及拆迁补偿费 | 218434 | |
2 | 道路改移、管线迁改工程 | 22847 | |
3 | 岩溶处理 | 30000 | |
4 | 材料价差 | 20000 |
备注:①被审价项目造价为估算价。②最终的第三方审价费用以批准的被审价项目费用与中标的审价费率共同确定。③征地拆迁、道路改移及迁改工程、岩溶处理计算基数按照最终批准的费用总额进行计算;变更设计计算基数按照最终批准的变更设计增减额的绝对值进行计算,材料价差计算基数按照每季度最终批准的材料价差增减额的绝对值进行计算。④不需要审价的项目,其审价费用相应取消。
2.6标段划分:本次拟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GZZX5标段。
2.7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经营范围的查询地址和网页截图),并提供企业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1.1 标段编号:GZZX5标段。
(1)资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2019 年~ 2021 年(近3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业绩要求:①近5年(2018年5月~2023年5月)具有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线性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审价咨询业绩(审价咨询内容应包含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迁改(含三电)工程、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以业务约定书或合同为准)。
②近5年(2018年5月~2023年5月)完成的第三方审价项目中,有单项审价总额超过10亿元或审价合同标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4)人员、设备要求:
项目负责(主审)人要求:项目负责(主审)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执业经历,应主持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线性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或迁改工程或材料价差的审价工作。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设备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主审)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主审)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文件中所列主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其他情形: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4月20日9时至2023年4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并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crmscgz03@163.com,此为招标文件下载确认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0050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3年5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2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2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10时0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2023年 月 日9时00分至2023年 月 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 月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广九社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25楼
邮 编:510199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李铁梅、刘育初、张晓东
电话:020-61333211、020-61333324
电子邮件:gtgzzh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编:100073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郭工、刘工
电 话:18127445505
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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