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9/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zfcg-zqc-(2021)-gkzb-001
预算金额2494.1万元
招标公司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联系人托合提·吾甫尔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媚君13779790400
中标公司新和县聚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XHZFCG-ZQC-(2021)-GKZB-001
二、项目名称: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肉蛋禽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下浮率2%;2.米面油市场零售价基础下浮率4.6%;3.菜、副食品、调料、水果市场零售价基础下浮率8.2%;4.牛奶市场零售价基础下浮率15.5%。 |
新和县聚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华北路3号 | 91652925MA77DD3796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周月红,赵晖,崔岷山,刘文丽,托合提·吾甫尔(采购人代表),袁锦芳,李家燕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新和县解放路16号
联系方式:0997-8166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金石圆和苑1单元1702室
联系方式:13779790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媚君
电 话:13779790400
附件下载: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HZFCG-ZQC-(2021)-GKZB-001
招 标 人: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代理: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8月26日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FCG-ZQC-(2021)-GKZB-001
项目名称: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941000元
最高限价:24941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 | 24941000 | 批 | 肉、米、面、油、馕、鸡蛋、菜、副食品、调料、水果、 牛奶(详见招标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和县为民服务中心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新和县解放路16号
传 真:0997-8166808
项目联系人(询问):托合提·吾甫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7-8166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克苏市南大街金石圆和苑1号楼1单元170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媚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797904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
序号 | 类 别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采购内容 | 肉、米、面、油、馕、鸡蛋、菜、副食品、调料、水果、 牛奶(详见招标文件) |
4 | 投标价格 | 特别提示:1、所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前七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4941000元; 下浮率要求:1)肉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2%(食品综合定价); 2)米、面、油、馕、鸡蛋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4%(食品综合定价); 3)菜、副食品、调料、水果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4%(食品综合定价); 4)牛奶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4%;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低本项要求的下浮率,否则作废标处理)。 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5 | 质量保证 | 投标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肉禽蛋类供应时须附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蔬菜类、水果类供应时须附有新和县农业管理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所有投标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6 | 配送范围 | 配送要求:供应企业配送至指定地点(如有异味、变质等影响食用的问题,由供应企业负责);配送时间以甲方要求配送时间为准(不能以送货地点远近为理由拒绝送货,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
7 | 配送要求 | 配送要求:供应企业配送至指定地点(如有异味、变质等影响食用的问题,由供应企业负责);配送时间以甲方要求配送时间为准 |
8 | 供货期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
9 | 澄清及答疑 |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10 | 投标保证金汇款开户行及账户 |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打款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且须与所投项目名称相一致) 账户名称: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南大街支行 账号:65050169604000000600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且已缴存的证明。 |
1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2 | 投标文件 |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份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以上资料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递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并在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 3、投标人必须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字样。不单独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其投标被拒绝。 4、投标人必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不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其投标被拒绝。 |
13 | 封袋标注 | 投标文件封袋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袋、“开标一览表”封袋、所有投标文件封袋上均应贴上封条,且加盖公章 封袋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等。 |
1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1年09月17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和县为民服务中心4楼) |
15 | 标书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定为否决投标)。 |
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09月17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和县为民服务中心4楼) |
17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1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障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则扣除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障金);合同到期后,如无任何事故,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障金)全额返还。 |
20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21 | 招标文件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文件费:售价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中标价为基准价,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应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支。(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 |
2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3 | 开标现场手持证件 | 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随身手持以下资料,由监督人员进行查验:1.在经营范围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 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应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一致;3.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4. 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5.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7.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进入后续开标程序。 |
24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 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投标文件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2 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自行至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商务技术部分:
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招标文件,并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2、招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投标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简介;
(5)开标一览表;
(6)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配送及驾驶人员);
(7)食品质量保证承诺、措施及不合格食品退换的承诺、卫生保障承诺;
(8)拟投入的主要运输车辆;
(9)货物来源、供货渠道、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及加工储存场地;
(10)供货、配送方案及产品详细介绍;
(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3)其他投标人认为还需补充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标准要求执行,否则其报价无效,不进入评审阶段。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请考虑。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历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截止后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打到指定账户后退还。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1正2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单独密封)。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需求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为了保证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招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逐页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招标文件中。
6.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7.电子标书应提供带签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最终稿的PDF格式。
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所有投标文件信封上均应贴上封条,且加盖公章;封套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监督人现场审查投标人资格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无效。
5.投标人当场推荐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6.由主持人按照递交标书逆向顺序逐一宣读投标企业的《开标一览表》,宣读其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和服务期,以及主持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宣读完毕后投标人退场。
7.专家进入会场进入评标阶段,宣读评标纪律。
8.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组织。
9.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企业评标委员会组织对商务部分评分,评分完毕后对技术部分评分,招标代理公司负责本环节的录音录像工作。
10.复会时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11. 记录人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12.开标会议结束。
评标和定标
评标原则
1.本标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投标人符合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
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二)评标方法
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
3.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4.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
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5.2 详细评审分为经济报价部分和技术标评审及商务标评审三个部分。
6 初步评审
6.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最基本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投标人和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具体评审内容系指:
6.1 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6.2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6.3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密封、标记、装订;
6.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6.5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所有规定签章处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6.6 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未提供的,且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6.7 投标文件针对每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6.8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6.9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采购清单数量的改动)
6.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11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12 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13投标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的;
6.14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6.15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未提供的;
6.16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
6.17 投标人商业信誉未提供的;
6.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1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5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7.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8 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投标文件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8.1 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打分法,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8.2 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报价得分权重占30%,技术标权重占70%。投标人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附:初步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投 标 报 价 打 分 表)
评分标准(技术力量评分表)
8.3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经济报价和技术标的打分合计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计算公式为:总评标得分=报价得分+技术部分
8.4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5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8.6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初步评审 | 评审内容 | |
初步评审 | 1 | 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
初步评审 | 2 |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密封、标记、装订; |
初步评审 | 3 |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
初步评审 | 4 |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
初步评审 | 5 |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所有规定签章处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
初步评审 | 6 | 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未提供的,且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
初步评审 | 7 | 投标文件针对每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
初步评审 | 8 |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
初步评审 | 9 |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规格和标准的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采购清单数量的改动) |
初步评审 | 10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初步评审 | 11 |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初步评审 | 12 | 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初步评审 | 13 | 投标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的; |
初步评审 | 14 | 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
初步评审 | 15 | 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未提供的; |
初步评审 | 16 | 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 |
初步评审 | 17 | 投标人商业信誉未提供的; |
初步评审 | 1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初步评审 | 19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报价得分、技术标权重取值范围:K1=30%,K2=70%,且K1+K2=1 |
经 济 报 价 K1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价格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技术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注:1、投标人须提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2、投标人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法 |
1 | 肉禽蛋类 | 8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2%。 |
2 | 米面油 | 8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4%。 |
3 | 菜、副食品、调料、水果 | 8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8%。 |
4 | 牛奶 | 6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15%。 |
说明:以上投标报价满分为30分。 2、报价评分以最低报价或下浮率最多者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人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 |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
1 | 卫生保障计划 | 0-8分 | 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保障承诺及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好的得4-8分,一般的得1-4分,不完的得0-1分,没有不得分。 |
2 | 质量保证承诺 | 0-8分 | ①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好的得3-6分,一般的得1-3分,差的得0-1分;②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质量保障承诺,有的得2分,没有的得0分。 |
3 | 商品安全检验 | 0-6分 | 投标人有专业检验室的得3分,有农药残留检验设备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照片、发票等),否则不得分。 |
4 | 实施方案 | 0-10分 | 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思路清晰度,内容全面度,切实可行度以及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情况等(设备设施配置方案,供货方案,仓储设备设施,卫生设施等情况);好的得6-10分,一般的得3-6分,差的得0-3分 |
4 | 实施方案 | 0-10分 | 根据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设置符合食品服务行业需求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各岗位人员资历评价;人员岗位名称、数量级各岗位人员配置的具体情况、岗位职责分工等;投标人自有物流运输队伍,专业配送车辆数量情况;好的得6-10分,一般的得3-6分,差的得0-3分 |
5 | 服务可靠性 | 0-10分 | 服务快捷方便、货源供应渠道链简洁、清晰可靠、配送时间短,货源可靠性、充足性等保障程度,场地、物料、人员、运输等环节的协调能力;好的得6-10分,一般的得3-6分,差的得0-3分。 |
6 | 货物供应情况 | 0-8分 | 投标人具有详细的货物供应措施保障方案,保障产品新鲜,不注水不腐烂变质、无异味无杂物,且每批次供货合格。优秀得4-8分,良好得1-4分,差得0-1分。 |
7 | 退换承诺 | 0-6分 | 退换货的保障①对于出现质量不合格产品时,投标人明确对不合格产品的退换时间;②退换后产品质量承诺;好的得3-6分,一般的得1-3分,差的得0-1分; |
8 | 标函质量 | 0-4分 | 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及完整性,根据标书的印刷、装订、目录、页码标识、错漏字、内容一致性等进行评分。 |
说明:以上商务及技术满分为70分。 |
4.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5. 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6.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
(二) 合同的组成
29.1 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9.1.1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文件;
29.1.2 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29.1.3 经确认的答疑记录;
29.1.4 中标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 中标服务费
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在报价中单列,计费标准见下表:
例如:某货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 1.5% = 1.5万元
(200-100)万元 × 1.1% = 1.1万元
累计收费 = 1.5万元 + 1.1万元 = 2.6万元
(二)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企业必须有商务、技术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
(一)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投标函没有投标人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6.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8.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9.有虚假、谎报等造假现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或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三章 招标需求
肉类
(一)排酸肉、鸡鸭类必须是产自阿克苏本地。牛肉(去骨肉、新鲜肉、牛肝不要)、羊肉(不带尾巴油、羊肝;每只羊净量不超过25公斤)、鸡鸭肉(鲜肉、净重量,不能为病、老、冻鸡鸭)。供货公司必须向学校提供由畜牧兽医局开具的本批次交易的动物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保证是合格产品,不得有注水、变质、变味、以次充好的情况。
备注:标准:排酸肉,需真空包装供应。
米、面、油、馕、鸡蛋类
(一)米、面、油,必须提供本地优质、新鲜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并向学校提供配送凭证和产品质检报告。
大米:阿克苏长粒香大米、25kg/袋;
小麦面粉:特一级,25kg/袋;
玉米面:特一级,10kg/袋;
清油:菜籽油(非转基因,一级,压榨)--5L/桶。
(二)供应公司提供的鸡蛋质量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向学校提供配送凭证和产品质检报告。鸡蛋必须是新鲜的,不能供破碎、过期、变质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鸡蛋,单枚必须大于50克。
(三)大馕
直径50cm,每个馕重量不得低于320g
三、菜、副食品、调料、水果类
(一)菜
提供的蔬菜质量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蔬菜必须新鲜,具有县级及以上农业管理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
辣子:(青椒)长形或萝卜状,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
西红柿:颜色大红或粉红,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至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甜中带酸。
茄子:色正(紫、绿、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色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芹菜:叶翠绿、无主茎、分支少,根细,茎挺直、脆,芹香味浓,水分充足。
菠菜:颜色碧绿、鲜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叶柄无红色,棵株适当
大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白萝卜:颜色为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分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味甜适中。
胡萝卜:颜色红色或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内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大蒜: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有硬度。
大葱:葱叶为管状、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长约50厘米。
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的硬度。
洋芋:颜色为奶白色或黄色,个大形正、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必须无发芽。
蒜台: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红薯: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皮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红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二)水果
提供的水果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水果必须新鲜,具有县级农业管理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
水果品种及要求如下:
苹果:一级苹果,直径60-70毫米左右。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及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橙子: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难剥离,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
梨子:一级香梨,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香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橘子: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
红提葡萄:具有本品种应具有的外形、色泽;果粒面完好,皮上无斑痕,果珠饱满,大小均匀;轻提果穗枝梗,微微抖动,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
猕猴桃:体型饱满,颜色均匀,外皮黄色,头尖,表面完整,有弹性,无裂口,无机械伤、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
火龙果:果面火红有光泽,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无皱缩,大小均匀。
西瓜:4-6公斤,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瓤。
甜瓜: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及其无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
(三)副食品及调料类
饼干、面包、麻花、糕点:独立真空包装;必须印制有“SC”商标,优先使用本地合法合规企业生产的产品。
调料类: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品牌及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成份,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液体状调料必须是瓶装或袋装。
四、牛奶
必须拥有学生饮用奶资质品牌,生产厂家自身必须有专用奶源基地,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产品,硬质包装—200ml/袋—20包以上/箱;
【说明】:
1、投标商所报价格包含税金、运输、配送等相关费用。
2、结算方式:各采购学校(幼儿园)每月与供货商结算一次。
3、配送方式:供货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负责货物每天采购方指定地点,,决不许出现超范围配送,超范围配送的不给予结算。
4、供应公司为学校(幼儿园)提供本地所出产或生产的主副食品(主食:米、面、油)、(副食:牛奶、面包、饼干、糕点)、肉禽蛋类、蔬菜等。
5、食品验收监督工作由采购单位(学校或幼儿园)负责,供货方提供的食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解除供货方的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从候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6、供货的时间和方式:学校在食品采购前的1-2天通知供应公司所需的食品名称、数量和规格。供应公司按照要求负责配送至学校或幼儿园,由此产生的运费和人工费由供应公司承担。
7、运输配送食材所需的交通、储藏等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8、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供货资格:
(1)经常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
(2)配送不及时被收货方投诉三次以上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正常供应的;
(3)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
9、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0、其他要求
(1)所有中标供应商均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中标人须具备必要的自检能力。招标人可不定期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若抽检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检测费用由该中标人支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结果送交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进行处分。
(3)因中标人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业整顿或取缔、或因经营不善造成不能正常供餐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其合同关系。
(4)对于需要进行包装的食品,中标人必须使用专用的食品包装方式(箱,袋)对食材进行包装。
(5)中标人根据供货学校(幼儿园)就餐学生人数,为供货学校(幼儿园)就餐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供货协议
注明:该协议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模板。
采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
供应方(乙方): :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购买 (以下简称“产品”),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中标食材
1.贵公司在此次 招标采购中中标,供应的范围为: (详见分配表)
2.产品的最终数量以实际送货合格产品数量为准。
3.食材价格为包含产品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等运送到采购商指定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甲方的价格调整。
4. 乙方必须对所供应的食材具有一定的存储,大批量订货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人员通知数量分批次送货,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5. 招标食材的配送以甲方每次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必须严格采购订单及要求,不得超计划供货,不按照要求供货。
6.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的专户缴纳合同履约诚信保证金。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后的3个月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
二、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打印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将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甲方。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在供货期间,如不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在当地采购检验合格及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的食材补给,费用均有乙方承担,对此违约责任乙方将承担甲方补给食材五倍的罚款,如有多次供货不到位情况,甲方将终止乙方的合同,并不予退还违约金。
三、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
序号 | 产品名称 | 价格 |
1 |
1.乙方严格遵守招标书中的承诺,严格制定原材料生产、采购和储存,食品加工、配送、留样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和预案,并在食品供应前提供给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符合相关部门标准等相关要求。配送的食品必须是投标书配餐方案中承诺的食品,必须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必须把食品安全和供餐安全放在第一位。
2.如检验发现产品不符合食品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食品标准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
4.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
5.每批配送的产品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四、运输及保险
1. 配送营养食品所需的运输、相关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食材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2.乙方食品物资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运输人员及配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有健康证。
五、支付、发票的开具、入库手续的办理
1.发票开取时间为:产品经甲方入库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每月入库清单进行结算;甲方按照乙方上月发票入帐金额以支票、汇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乙方货款(质量诚信保证金除外)。
2.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供货人数、品种、数量和送货地址。甲方指定专人(甲方)验收产品。
3.乙方向甲方交付食材满一个月之后必须向甲方提供与食材合同标的物相符的发票。
4.乙方送货后,应到甲方办理送检手续,检验无异议后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
5.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商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在合同期内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结算方式或变更供货数量,否则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由于食品质量而引起的中毒等伤害事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一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若出现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或延期交货,供应食材不合格等现象,发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缴纳违约金的2%至10%。在履约期间,连续7天以上停止供应食品的,依法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作。
3.乙方提供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损坏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供应商品质量合格,一经发现所供应商品有假冒伪劣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其所供假冒伪劣产品市值10倍的金额作为赔偿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取消乙方供货的权利。
5、乙方须根据甲方需求将主副食品送至 ,若乙方未按时间将主副食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在当地购买符合甲方标准的食品并索要相关票据,购买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当日应送物品价格的5倍罚款,送货食材不符合标准、损坏,罚款2万元,累计超过3次将公司拉进供货黑名单。
6、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因食品安全方面造成重大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原性疾病,根据不同情节,乙方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7、因食品安全致人死亡或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后果,乙方将赔偿经济上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七、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超过7日的,或者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有质量问题的。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不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相关部门标准的;
3.条款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怠于履行的。
4.其他损害甲方利益不能按时供货的,而甲方则可解除合同及其供货资格,并没收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5.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完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时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自该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有特殊情况,由甲方通知供货商继续供货。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 和田地区 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九、附则
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自保留两份。
双方有关供货合同的协商、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书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法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付款币种及方式
1. 付款币种
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与甲方协定。
备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目 录
(1)投标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简介;
(5)开标一览表;
(6)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配送及驾驶人员);
(7)食品质量保证承诺、措施及不合格食品退换的承诺、卫生保障承诺;
(8)拟投入的主要运输车辆;
(9)货物来源、供货渠道、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及加工储存场地;
(10)供货、配送方案及产品详细介绍;
(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3)其他投标人认为还需补充的内容。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 (标包名称) 招标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
1、所附明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下浮率为 行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60日历日内 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关于付费标准的要求。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修改投标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合同部分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采购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名称: )项目签署报价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企业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到场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独提交),委托代理人到场请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独提交)。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 :
本人 ( 姓名) 系 (投标企业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投标企业代表姓名)为投标企业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名称):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企业代表在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企业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企业(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法定代表人到场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独提交),委托代理人到场请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独提交)。
(四)公司简介
主要介绍公司情况及实力,并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注:投标人认为有有其他证明材料的,均可附后。
(五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本表报价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填写,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需密封后单独提交。
2、本表报价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近三年(2018年9月15日至今)类似业绩
附有效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入围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 |
1 | |||
2 | |||
3 | |||
4 |
(七)、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配送及驾驶人员);
后附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本表不够可按此格式自行添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供货时间 | 备注 |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备注 |
年 月 日
(九)合 同 条 款 偏 离 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十)食品质量保证承诺、措施及不合格食品退换的承诺、卫生保障承诺;
格式不限内容自拟
(九)拟投入的主要运输车辆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备 注 |
后附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购买凭证或租赁协议、车辆照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货物来源、供货渠道、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及加工储存场地;
序号 | 条款序号 | 招标条款 | 投标条款 | 备 注 |
(十一)、供货、务配送方案及产品详细介绍;
(十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关于贵方20 年 月 日第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关于“项目名称、标包号”的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 项目名称、标包号 项目中的招标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
序号 | 车辆型号 | 对于本项目的用途 | 是否为自有车辆 |
地址: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授权人姓名
传真:
邮编: 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十三)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采购放工作人员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法人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五)其他投标人认为还需补充的内容。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