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国画院库房改造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专项
金额
7.2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50103564
预算金额7.2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姣蓉0555-21530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通知书编码: 20250103564 询价通知书名称: 江苏省国画院库房改造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专项 采购联系人: 李姣蓉
采购联系人电话: 18810675913 采购联系人传真: 采购联系人EMAIL: 3136355357@qq.com


第一章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省国画院库房改造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专项
2.询价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
3.项目概况:江苏省国画院库房改造设计造价咨询服务,本次分包为装饰装修设计。 4.本项目招标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最高控制总价(人民币):7.25万元(含专家评审费)。控制价计算依据02版《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合同履行根据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相应条款内容支付设计费用。
5.服务周期:30个工作日。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装饰装修设计、会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配合,竣工验收等服务,并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获得批准等事项。
第二章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
3.信誉要求:
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安徽省境内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第三章质量标准及要求
1.中标人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成工作,向招标人提供最终成果文件,并一次性通过相关审批且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一次性不通过的,招标单位将解除合同并拉入黑名单。
2.中标人须全权负责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获得批准等事项。
合格标准:
1、组织人员进行工程现场的查勘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2、按项目工作时间和程序开展工作;
3、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编设人员开展工作;
4、负责汇报会或论证会、评审会的组织工作;
5、保证本项目成果文件通过审批,并在约定时间完成备案工作;
6、投标人须保证,询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询价人损失的,报价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中标单位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综合评价,首次进入公司的合格供方为C级。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签约单位在规定时间未完成项目编制或报告不能一次性通过审查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工作内容并给项目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招标单位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对中标单位在五矿平台的信用等级评价给予降级处理。
第四章评定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评标办法。
2.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低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3.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摇号决定中标候选顺序。
第五章递交方式
1.五矿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须为PDF格式,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投标人登录https://ec.minmetals.com.cn/,使用注册的账号及密码进入,进行投标。
2.本次标书费0元,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3.接受标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 1月 20日 9时;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 1月 18日 9时

第六章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
地址:安徽马鞍山市天宝路十七冶技术中心大厦10层
联系人:操童电话:0555-2153011
中国十七冶集团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555-2157029
序号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报价需求
1 设计服务 1.0 0.06 2025-01-13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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