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际绿色低碳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航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易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婷187612483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际绿色低碳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15 08:54:38 来源: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

 

国际绿色低碳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绿色低碳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大行审备[2023]8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大丰汇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际绿色低碳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预审或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通港大道南侧、鄱阳湖路西侧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2亩,新增建筑面积约5.65万平方米,施工合同规模约1.6亿元

    3、招标范围: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园项目(一期)厂房建设项目相关配套工程等监理服务。监理委托服务包括本项目全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项目建设总工期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如工程发生延期,招标人不补偿中标人任何费用,故要求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风险。中标价不因工期是否延长或缩短,工作内容的增加或减少以及高峰实际人员配置增加而变动。为方便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时监理服务期按180日历天填写但此工期不作为本项目监理周期的限定。                            

    5、监理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国际绿色低碳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的投标。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A3209040001000063004001

国际绿色低碳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园项目(一期)1、2、3567#厂房建设项目及配套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 ,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1.1、11.1.2 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信用盐城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 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注: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第3号公告要求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组成员等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监理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号文件要求。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8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其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9、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 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7 的规定要求

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监理组人员及代理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

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条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 条规定

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4条规定

......

......

2、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2分)

本工程直接以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99%、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的分值为0.1 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监理方案(14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质量控制方案(1.4-2.0 分);

2.进度控制方案(1.4-2.0 分);

3.投资控制方案(1.4-2.0 分);

4.安全控制方案(1.4-2.0 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1.4-2.0 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1.4-2.0 分)。

7.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由各投标单位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现 行监理规范自行配置。评委评分时根据投标人所配备的各种检测设备能否满足现场试验的需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等是否满足招标项目需要进行评审( 1.4-2.0分)。

说明: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的不得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三)项目监理机构(13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4分)

1.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12 年及以上的得 2 分,6≤年限<12 年,得 1 分。年限<6 年,得 0.5 分。(以获得上述注册证书最早发证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进行评审)。

1.2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得2分。(以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乡镇高工不予计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9分)

项目监理机构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项目监理机构中有以下专业人员进行加分,具体如下:

2.1 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 1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得0.5分,具有土建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余同)的加 0.5 分,本项最高得2分。

2.2 配备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1本项最高得1分。

2.3 配备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 0.5 分;具有安全工程师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 分。

2.4 配备安全专职人员 1 名:

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工程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2 分。

上述第2.1-2.3项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每有1人具有工程类级职称的,得 0.5 分;每有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人员职称以职称高的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说明: 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相互不得兼任;②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所学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或学历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均认可③所有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④上述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⑤根据苏建管[2014]10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本项目要求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在招标项目所在地 (盐城市) 外的在建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四)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1分)

除资格审查业绩外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1 1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后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得 1 分。总监理工程师存在变更工作单位的,业绩归属按投标人须知 3.7.2 执行。提供材料: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五)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http://www.jszb.com.cn/jszb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八、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网上开标大厅 ”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大丰汇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易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港海港新城启动区城东路东          地址:大丰区西康南路61号北楼四楼

侧海韵家园5#A幢104室

联系人:丁航                                           联系人:田婷

电话:13813231634                                 电话:18761248393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28560532@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