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北路(振兴路-龙大路)市政工程Ⅱ标段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服务单位采购公告
金额
28.5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5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春北路(振兴路-龙大路)市政工程Ⅱ标段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服务单位采购公告
1 项目名称: 长春北路(振兴路-龙大路)市政工程
2 项目概况: 长春北路(振兴路-龙大路)市政工程Ⅱ标段位于光明区公明、马田街道,起点接振兴路,终点接水荫路,全长约1.9km,规划红线宽35-60m,城市主干道。因项目进入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北延)及6号线一期安全保护区,需编制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3 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前轨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需委托第三方对地铁设施安全影响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收集并整理本项目地勘、地铁13号线二期(北延)、地铁6号线、施工等相关资料;(2)现场调查工程场地现场情况;(3)对拟建市政工程涉铁段进行三维数值模拟分析,研究项目施工对地铁的扰动影响;(4)根据模拟计算分析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项目涉铁安全评估报告编制; (5)协助甲方与铁路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沟通,提供咨询服务,召开评审会,促成甲方向铁路部门递交的工程报审文件获得审批通过;(6)其他安全影响相关评估工作。
5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9-04 09:00至2023-09-06 18:00
6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暂定价 285100 元
7 结算方式: 结算以发改部门批复的总概算中长春北路(振兴路-龙大路)市政工程Ⅱ标段范围内相应的建安费为计算基数,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2001]13号文)和《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计算,最高限价2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9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①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信;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含地铁、轻轨)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④具有地铁及地下工程专业的科研和教学资格。 评估机构的资质需至少符合以上条件之一。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gwsgcwb@szgm.gov.cn政务邮箱。
11 采购单位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18826135172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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