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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汕头高新区六合产业园区起步区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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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汕头高新区六合产业园区起步区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答 疑 汇 总 表
问题总数:1条

序号
问题及答复内容
提问时间
问题1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为普通的工程场地平整项目,工程建设技术含量不高,资质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商务部分企业荣誉“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施工过的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1.国家级,每项得0.5分;2.省级,每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市级,每项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和企业信用“投标人2022年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信用星级认定中获得星级≥15星,得7分;10 星≤星级<15 星,得4分;5 星≤星级<10星,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都设置最高奖项级别国家级,且企业信用只有国家级别,星级认定高达15星级,最低星级也有5星级,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信用星级认定规则,每年认定一次,初始星级一星,每年信用分达80分以上增加一星,逐年累加,按此规则,企业信用星级设置级别过高,涉嫌排斥成立成年份不久的企业,违反招标投标法要求招标项目招标活动公平竞争原则。商务部分企业荣誉项和企业信用的设置不以项目具体特点及等级,提高加分等级,违反了不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设置,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是否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的规定? 2.《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头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0〕48号)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文件已失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商务部分企业诚信“按投标人开标当天在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 评价体系中公布的房建工程专业类别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施工企业得分总排名高低进行排序评分:1、第一名至第十名得15分; 2、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得10分; 3、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得5分; 4、第三十一名及以后的得1分”。该项设置没有相关法规依据,且该诚信体系为特定行政区域的诚信体系,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特定行政区域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如:XX.XX%):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下浮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率[如果参与投标报价下浮率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不需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50-︱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率︱×100×0.2”。按该评分标准,分值最高50分,而投标下浮率与评标基准率相差1%才扣0.2分,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0%~100%,报价下浮率与评标基准率按相差最大100%的计算,最多也只是扣20分,与分值最高50分相差甚远,并不能体现投标报价竞争性。该报价评分标准导致投标报价分差小,不利于发挥投标报价竞争性。2023-5-29
21:54:00
回答
答1:(1)评标办法“企业荣誉”修改: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施工过的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1.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1分;2.市级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的,只按一个级别奖项计算,不累计分值,并按高分值计算。质量类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各类省、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评标办法“企业信用”第1点修改:投标人2022年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信用星级认定中获得星级≥15星,得7分;10星≤星级<15星,得5分;6星≤星级<10星,得3分,5星及以下或未获得者,得1分。注:提供颁奖单位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发布时间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3)本项目时间要求紧急,工程量大,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和调整后的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存在不合理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符合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的相关规定。
答2:(1)评标办法“企业诚信”修改:按投标人开标当天在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公布的房建工程专业类别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施工企业得分总排名高低进行排序评分:1.第一名至第十名得15分;2.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得10分;3.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得5分;4.第三十一名及以后或无名次的得1分。注:须提供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公布的施工企业房建工程专业类别截图,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条和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第(二十)条关于“健全信用体系”的要求,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正是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设置,也是落实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的要求。该体系面向全国施工企业开放使用,不存在特定区域限制要求,不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的任一情形。
答3:评标办法“投标报价”修改:
计算所有有效投标下浮率的平均值为A值;取大于等于A值的投标下浮率,计算平均值为B值。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a.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B值,投标报价得分=50-︱投标下浮率- B值︱×100×0.3;
b.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B值,投标报价得分=50-︱投标下浮率-B值︱×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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