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监利市灌区及末级渠系农业供水定价成本审核采购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监利市灌区及末级渠系农业供水定价成本审核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监利市荆江路228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通过随机检查发现,你单位《监利市灌区及末级渠系农业供水定价成本审核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计划编号:JLS-202207-FS004)评审标准中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五年(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内完成过农业供水定价成本审核相同业绩和其他行业定价成本审核类似项目业绩。每承担过一项(一份合同对应1项)农业供水成本审核相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以上行为属于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差别歧视条款。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通报……(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的规定,请你单位根据处理权限对直接负责该采购项目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监利市财政局
2024年05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