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冈镇惠民路西、干河路南侧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冈镇惠民路西、干河路南侧地块安置小区项目已由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景泽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冈镇惠民路西、干河路南侧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龙冈镇惠民路西、干河路南侧。
2、工程规模:项目计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90000㎡,地上面积69000㎡,地下面积21000 ㎡,总投资约3.5亿元。
3、招标范围:龙冈镇惠民路西、干河路南侧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含全过程跟踪及工程结算审计等)等咨询服务内容。
4、服务期:工程建设期同施工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服务范围及内容:
(1)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文件审核、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服务活动。
(2)招标代理:自工程交易阶段起:负责组织龙冈镇惠民路西、干河路南侧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相关招标工作,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就相关招投标的咨询工作、与政府部门的对接工作向甲方提供服务。
(3)造价咨询:自工程交易阶段起:1.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2.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至施工阶段(含人员驻场):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2.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3.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4.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5.施工过程中的跟踪审计; 6.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相关建议。至竣工阶段: 1.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2.协助办理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3.建设项目后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 11.1.1 以及 11.1.2 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 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5、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业绩之一:
①2017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7年6月 1 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过4.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至少包含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内容)。
②2017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7年6月 1 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过4.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③2017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7年6月 1 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过4.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或包含造价咨询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业绩真实性辅助材料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6、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此证书,下同)三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且注册(下同)。
(2)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监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册一级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无要求。同一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并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均应无在管(监、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5)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其他人员要求:
(1)工程监理组:负责人1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其他人员配备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 公告第 35 号文要求执行。
(2)造价咨询组: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中标后,另配专业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土建、安装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至少各一名)。
(3)招标代理组:负责人 1 名,必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三项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中标后,另配招标代理专职人员2 名。
上述要求中的项目总负责人与各组负责人均不能互相兼任。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0 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 年10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 年 2 月以后任意连续 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二家独立法人单位,并为具有造价咨询资质和监理资质单位之间的联合;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⑤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0、特别提醒:投标人不得提交任何虚假材料,更不得无理无故投诉,否则一旦发现,经查实,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报名),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020 年11月17日至 2020 年11月23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 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3.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10 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获得我市2018年度、2019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和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提供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施工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3.4.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3.4.3.1 现金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保证金的管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类(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盐城市现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指南》。
3.4.3.2 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开标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3.4.3.3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
3.4.4 投标保证金退还
3.4.4.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具体退还时间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且交易成交证明书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经招标人同意,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的操作流程详见第3.4.3.1条相关内容。
以电子保函(保单)、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3.4.4.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构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3.4.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开立保函的银行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的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所有人员进入国投商务楼时需登记相关信息,耽误时间可能较长,投标人可提前 1 小时入场,国投商务楼一楼每天于开标时间前 1 小时开设投标专门通道(西门南侧)。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果需要答辩,可将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 (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景泽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龙冈镇
联系人:蒋义春
电话: 1348525510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富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圣华名都大厦16楼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1801962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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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冈镇惠民路西、干河路南侧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