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中心】循环农业智慧示范农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健0523-868826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循环农业智慧示范农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循环农业智慧示范农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以2022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泰州市农业开发区内,阜溧高速东侧、芝田路南侧、红旗大道北侧、苏陈河西侧。
建设规模:新建机耕道及生产路,箱涵及配套管网。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新建4米宽机耕道及生产路约1600平方米,箱涵1座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竣工结算核对后付至双方最终确认价的 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经确认没有重大缺陷责任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缺陷责任期二年)。以上均不计算利息,每次付款前需提供符合招标人财务规范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支付的进度工程款已包含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 [2019]4 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②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③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④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4.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3.4.3诚信要求
①自 2021 年6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2022 年6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 2023 年 3 月 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6 月2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7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交易系统http://218.90.228.198:8082/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7. 对本次招标(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秋雪湖大道58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523—862898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陈健
电 话:0523-86882663
监督机构: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
地址: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秋雪湖大道58号
联系人: 靳女士
电话: 0523—86289882
8、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9.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23-8689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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