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文献中学
乙方:莆田市富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2]JR[GK]2020003的莆田文献中学变频多联空调机组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206180299 其他空气调节电器 | 其他空气调节电器 | 海信 | 1 | 882000 | 882000 | 国内 | 规格型号具体请详见投标文件内容 | 0 |
1-2 | A0206180199 其他制冷电器 | 其他制冷电器 | 海信 | 1 | 216620 | 216620 | 国内 | 规格型号具体请详见投标文件内容 | 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陆佰贰拾元整(¥10986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月12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391号;;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莆田文献中学使用,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 牌货物。货物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同时,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暖通相关施工规范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设备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95%。 |
2 | 3 | 设备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满三年后付货款的3%。 |
3 | 2 | 设备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满五年后付货款的2%。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以转账方式提供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采购人账户;以银行保函形 式提供的,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银行保函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且无其他未了事项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供应商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①如果供 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 %(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30%。 ②若供 应商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供 应商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 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③若供 应商不能交货的,供应商应按货款的2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供 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①若供 应商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设备,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采购人交易价15%的损失。 ②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供 应商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供 应商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供 应商负责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采购人并有权要求供 应商赔偿采购人交易价15%的损失。 ③依据合同规定采购人提出换货的,供 应商应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进口设备为 60 天内),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供 应商全额退还货款且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 应商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4)采购人权利 违约金及对采购人损失的赔偿金均可由采购人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5)违约终止合同 供 应商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在采购人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①如果供 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②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6)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莆田文献中学 | 乙方: | 莆田市富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391号 | 住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 东大路782弄1号楼1梯801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德煌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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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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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859859138 |
联系方法: | 1805990273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莆田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45010100100617870 |
签订地点:莆田文献中学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