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邮信科AIGC与智能应用开发技术实践培训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com-2024-bd02-13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经理010-522003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中邮信科AIGC与智能应用开发技术实践培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邮信科AIGC与智能应用开发技术实践培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文件进行评审。

1、项目名称:中邮信科AIGC与智能应用开发技术实践培训项目

2、采购编号:CECOM-2024-BD02-1353

3、采购内容:AIGC与智能应用开发技术实践培训。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应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分包。

(6)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

注: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关键技术要求,供应商任意一项应答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办理CA证书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

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参阅平台首页帮助中心。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二)获取采购文件(请按以下两个步骤完成操作)

步骤一:供应商进入“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此平台为代理机构平台)完成注册。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找到本项目→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页面“帮助中心”)

CEC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7:00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步骤二:供应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此平台为采购人平台)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使用CA证书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查找本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下载文件。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咨询热线:4008988881(工作日9:00-17:00)。

注:“CEC电子采购平台”与“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的采购文件内容虽然一致,但供应商仍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完成以上两个步骤的操作,如未按上述步骤完成操作,须自行承担报名不成功的风险。

(1)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任选一种,仅需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操作):

方式一,电汇:购买文件时选择“电汇(不接受个人账户电汇)”付款方式,完成支付后上传电汇底单,审批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方式二,网上支付:购买文件时选择“网上支付”付款方式,提交—(选择支付方式,如支付宝、银行卡等)—完成付款,支付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须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采购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种形式),供应商自行选择发票种类(如选择电子发票,发票开具后可自行至平台下载,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需到代理机构领取),开票信息以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企业信息为准。

③供应商务必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④供应商仅需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支付操作,无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付款,采购代理机构将定期审核“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的报名。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开具发票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52200340,15210129344

电子邮箱:liuyajie@ce-com.cn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加密和上传。并在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上“签到”流程。线上签到可以远程线上签到也可以现场线上签到,如供应商采用现场线上签到方式,须自行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手机等必备设备。

(2)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第五会议室。供应商授权代表须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截止时间后,使用CA证书对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响应文件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修改,须重新签章)

7、磋商将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8、特征码一致情况的处理方式:

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如评审后发现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供应商的响应予以否决。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公示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项目联系人:唐经理、李经理

    话:010-52200348、15901341479、13810397748

电子邮箱:lih@ce-com.cn

11、银行信息(适用于获取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名: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号:344171055868

联 行 号:1041000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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