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防城港渔澫港区402-407号泊位堆场排水沟工程 (一期)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zb-fcgd2g-2022-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防城港渔澫港区402-407号泊位堆场排水沟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YZB-FCGD2G-2022-0001)作如下补遗: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预算书》Ⅰ标段、II标段、III标段、IV标段、V标段中的“序号2 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一行。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里的投标文件签署评审标准,原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现更正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里的条款号2.1.2投标函签字盖章,原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单位电子印章”,现更正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里的A5.3 编制评标报告,原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5.《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里的<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B1.7,原为“没有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现更正为:“没有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请按以上补遗执行,其余不变。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71-5670712

招标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www.xn--jlqs92a.com/nd.jsp?id=1810&groupId=-1
返回顶部